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李 军:2014,从“笼子”看中国
//www.workercn.cn2014-12-31来源: 扬子晚报
分享到:更多

  一、笼子

  即将过去的2014年几乎必将在未来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梳理这一年中国发展的脉搏,我们看到了比往年更多的努力,有太多值得书写的东西。

  十八届四中全会定下的法治基调,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更为众多人所知。还有很多人听过这样一段“美国总统小布什的演讲”: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这段话或许是中文互联网上传播最广的“谣言”,甚至写进了中学的考卷。查证的结果是,这个所谓的“小布什讲话”是一名天涯网友创作于2002年,当时就已声明是“代拟”。

  2002年算来,已有一转光阴。从民间半开玩笑的呼吁到正经成文的国家意志,我们终于可以一起正视“笼子”。站在“笼子”的角度回望2014,或许能让中国这一整年的努力更为清晰。

  二、筑笼的努力——你懂的

  回到年初。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在回答《南华早报》记者提问周永康传闻时说:“我们所说的不论是什么人不论其职位有多高,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的追查和严厉的惩处,绝不是一句空话。我只能回答成这样了,你懂的。”

  全场会心爆笑。“你懂的”这个据说起源于南京网络的俚语,就这么登入了大雅之堂。半年后的7月29日,“你懂的”答案正式揭晓。中共中央正式发布: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习近平就“笼子”曾强调过三点:“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其实回答了三个问题:什么是笼子,用什么筑笼子,用什么维护笼子。周永康案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传言,在成为小百姓饭前酒后谈资的同时,也让“笼子”在民间具象化的概念进一步清晰。整个2014年,共有多少名“老虎苍蝇”落马,从官媒到坊间多有盘点,数字上的成绩无须再多提,我们更需要从中看到一种价值观上“筑笼”的努力。

  媒体曾总结,中纪委有周五“打虎”,周一“拍蝇”的反腐“规律”。这一点也为纪委人士所确认。实话讲,反腐不应该是一种可预期的成绩,更应该是一种灭火治病的能力,所以周五还是周一,并不应该形成时间流上的规律。之所以要有这样的规律,是试图用“可预期性”来传播一种理念,犹如闹钟一样,到点就要提醒:“笼子”还在筑,“笼子”该用铁来筑而不是用纸来糊,“笼子”还需要时刻检看是不是有地方破了漏了——心理学认为,三周即可形成行为习惯,而价值观习惯的形成,显然三年也不够。

  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你懂的”三个字意味之深长超出吕新华当时的考虑。权力天然就该在笼子里站着,而不是脱缰驰骋张牙舞爪。这个道理虽然讲起来大家都懂,但是内化到心里习惯层次,就需要不断的事例来印证。

  “打虎拍蝇”印证的是“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而2014年国务院的一系列“放权”动作,印证的就是“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众多取消审批的项目不仅仅是“放活市场”,更重要的是用“笼子”来压缩权力变现的空间。权力天生就有容易腐败的特性,怎么办?那么就让它少出现,尽可能地从不必要存在的地方退出。“凡是公民能自决的,凡是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李克强总理的这句话一再被引用,就是因为这是对“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的具化。越来越多的领域不再卡在行政审批门槛上,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权力被收回了它应该所在的“笼子”里,这一点,也越来越多地被读懂。

  再谈“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使腐败不易,反过来,就要让曝光容易。整个2014年,我们对“曝光——回应——查处”这样的模式越来越熟悉,在吐槽“有关部门总是慢网友一拍”的同时,也得承认,慢归慢,至少不再“站”了,当年刘铁男被举报时的那种“护短式辟谣”已经比较罕见,这证明更多人越来越懂得去自觉维护“笼子”。曾经讳莫如深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如今正大光明地被国家级媒体所呼吁。大家越来越懂,公开财产,是直接从技术上降低了官员腐败的可能性,也为官员“洗赃”设置了障碍。

  2014年,“筑笼”的努力,你应该懂,也必须懂。

  三、破笼的努力——且行且珍惜

  来到年末。12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份草案的第45条,是向地方授权可以决定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法律专家解读,此授权条款或将成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法律依据。很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时表示,这个条款属于不当授权条款,应当予以删除,或者至少应该写明补偿条件。

  这条新闻并不能像养老金废除双轨制那样成为每个媒体的头条,但其意义却不遑多让:在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同时,我们的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在着手应对另一个“笼子”,不过,对这个“笼子”,不是“筑”,而是“破”,因为,这是一种束缚公民权利的“笼子”。

  我自己的车,我当然有权利开。这个权利不应该受到任何“笼子”的束缚,哪怕机动车限行有再多看似堂皇的理由。当这个“笼子”试图以合法化的面目出现时,我们的最高立法机关没有犹豫,这是侵权,这个笼子,不能有!

  长年以来因为历史条件、发展水平等各种原因,我们的个人权利受到了一些约束,犹如被关进了另一个“笼子”里。这些笼子的危害性还不仅止于侵权,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习惯于被侵权。

  “当人们慢慢接受和习惯单双号限行时,人们已经在默默承受中降低了权利的底线。如果说,单双号短期限行还可以接受,一旦其常态化,则人们的出行权利就必然无法得到完整保证。这正是委员们所担心的。他们担心权力在制定政策时没有顾及权利,习惯性地把降低权利作为解决问题的优先思路,而权利的底线也在不断受损的过程中,逐渐降低。”这段南京时评家李劭强先生发表在扬子时评上的文字,深刻地揭示了这种“笼子”的潜在危害。

  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下班路上的意外终于可以算工伤,医疗费终于可以异地报销……这一系列的努力,都是在“破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破笼”和上一个段落中的“筑笼”是一个同步的过程:前面的笼子,往往就是那些应该被后面的笼子所关住的权力的“作品”。由于各种惯性和很多纠缠不清的利益格局,“破笼”的努力并不比筑笼轻松,也许还更艰难一些。

  在2014年各种娱乐圈的表演中,马伊琍的一句“且行且珍惜”算是少有的正能量之句。我们在此借用这句话送给“破笼”的努力:一定要在权利回归的路上坚持行下去,一定要珍惜你被放出来的权利。

  四、结语

  此笼筑好,权力俯首;彼笼打破,权利抬头。2014年的民间语文狂欢,以一首歌曲带来的“××去哪儿了”起始,以一个头号富二代带来的“有钱就是任性”收官,巧合一般诠释了我们这篇年终时论的“笼子角度”:经过2014年的洗礼,当再有“任性”出现时,我们会自觉地去问一问,该有的“笼子”都去哪儿了? 扬子晚报评论员 李军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