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放宽助学贷款,照亮寒门学子
张涨
//www.workercn.cn2015-07-13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家庭雪中送炭。2004年,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到了6年;2014年,贷款资助额度从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提升到8000元至12000元……再到此次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年,并辅以还款方式的改革等,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要让助学贷款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还需打通助学贷款办理、使用、还款等多个环节上的梗阻。

  助学贷款的办理手续需要进一步简化。要不妨由高校和教育部门安排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代办人员,统一收取材料代为办理,让学生与部门之间的外部程序转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内部程序,无疑更加便捷高效。

  助学贷款应当如何使用,相关部门也应有一定的指引和规范,既防止助学贷款被挪用滥用,也要避免出现对申请者的“制度性歧视”。助学贷款是帮助贫困生的,不应给人带来道德压力,更不是一个可以任意评判的公共标签。在加大助学贷款帮扶力度的同时,保护好贫困生的隐私和尊严,十分重要。

  当下一些地方的助学贷款不良率较高,也应引起重视。不诚信行为会挫伤金融机构的放贷热情,使助学贷款形成“学生不还银行不贷”的恶性循环。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得以延长至20年,应能大大缓解还款压力,但也必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不能让个别人形成“不赖白不赖”的观念。不妨明确将助学贷款还款情况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当然,有些学校采用扣毕业证、学位证的方式来“逼迫”学生,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理应严令禁止。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