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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下”,是根治吏治腐败的一剂良药
王德华
//www.workercn.cn2015-07-02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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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一项关于干部选任的重要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决定对4类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包括“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这明确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干部能上能下,是我党一直以来所倡导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干部既能上又能下司空见惯。但如今,干部似乎“只升不降”,除非违纪违法。十八大后的反腐“打虎”进程中,尽管有多名违纪的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但干部“能上又能下”并没有成为常态。

  “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一些地方干部队伍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普遍。有的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有的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有的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这涣散党心,冷了人心。

  打破现行的“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格局,对于逐步形成干部优胜劣汰的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能上能下,关键在“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压力,才有动力。干部只有“能下”,才能使更优秀干部“能上”;只有建立一个干部“能下”机制,使在位的领导干部有“下”的危机感,才能使其更加努力地工作。

  把贪宫、昏官、庸官清除出去,把清官、贤官提拔起来,才能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脱颖而出,才能根治吏治腐败,使党的干部队伍永葆青春活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有坚强保证。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严禁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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