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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左琼:民工劳模增多彰显劳动平等
//www.workercn.cn2015-04-28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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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将于4月底在北京隆重召开,拟表彰296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其中,农民593名,占总数的20.0%.从评选出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构成看,农民工占农民的30.4%,比规定比例高了5.4个百分点,比上届提高17.7个百分点。(4月27日《劳动午报》)

  参评劳模的农民工比例提高,释放出可喜信号,表明了农民工的地位在不断提升,这种政治荣誉的赋予,也意味着对农民工社会价值的认可。近年来,各级政府也对农民工越来越关心,农民工兄弟的社会地位也逐渐在提升,不仅体现在针对农民工就业、社保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制度的完善,也同样体现在赋予其和其他劳动者同享荣誉的权利。

  “钱挣得不多,病落下不少”这是一些农民工兄弟的自嘲。他们干的大多是城市人不愿触及的脏活、累活,当“劳模”恐怕是物质之外,对他们最好的犒赏和鼓励。这让农民工兄弟有了新的希望,也让他们有了追求的目标,当上全国瞩目的劳模还能享受劳模的特殊待遇。辛苦奋斗的农民工劳模做到“名”“利”兼收,是对劳动最光荣的准确定义。

  农民工肩负着建设城市和农村的双重任务,为城市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我们必须保护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一分子的合法权益,让其拥有受之无愧的荣誉,得到社会的认可。“全国劳动模范”,是当前中国广大工人的最高荣誉。优秀的农民工成为劳动模范,可以建立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认同意识,进而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主人翁责任感。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他们不仅文化素质提高了,而且更有理想和抱负,也更有强烈的权利诉求。

  扩大农民工的劳模参选比例,是促使农民工向工人阶级深度转换的途径之一,既体现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体现了全社会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爱护农民工的氛围和热情。一视同仁,让农民兄弟参与公平竞争,让其“劳有所得”,不仅有利于调动其投身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也彰显了社会的进步与公平。更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地位。

  我们还应清楚认识到,就目前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和长度,工资水平、劳动合同等方面,他们的生存和工作条件都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各种合法权益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毕竟,风光在台前的农民工只是农民工大军中的极少数,默默无闻在其后的才是这个群体的大多数。而从总体上改变这个社会群体的生存状态,维护他们的权益和切身利益,需要持续的政策关注和权利保证。关爱农民工,就要把农民工关心的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从一点一滴做起,要让农民工感到自己不是外人,融入城市和社会不再难上加难,期待更多农民工劳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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