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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备:不能再让农民工“老无所养”恶性循环下去
//www.workercn.cn2015-04-20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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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南方工报》报道,在东莞、佛山、中山等珠三角城市,从事“脏苦累”活的高龄农民工已不鲜见。来自国家统计局的信息表明,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数为26894万,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5.2%,绝对数量约为4100万。高龄农民工的归宿应引起关注。

  所谓高龄农民工的归宿,当是指他们的养老问题。这个话题已是个老问题,早在七八年前就有人呼吁重视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但年年呼吁,谁也拿不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人们所能提的建议,是由国家“兜底”。而国家不是没有“兜底”,“兜底”就是农村的“低保”,而低保只能维持“温饱”而已。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工回老家种地风险大而收入低,只要能干活就不如去城市打工。何况第一代农民工已习惯了在城市挣钱,一些高龄农民工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就仍奔向城市打工,哪怕到了退休年龄,要遵守一条不那么合法的规定“不能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享有依附在劳动关系上的权益,他们也愿意“漂”在城市打工。

  平心而论,农民工外出打工没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临老享受不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有他们自身的责任。然而,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的门槛,足以让农民工失去参保的信心。更何况,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起初就是为城镇人士所设计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区划分的碎片化,等于是把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挡在职工养老保险大门之外。市民和农民工不同,市民没有“土地养生”的退路,本能会产生“老有所养”的危机感,追求的是“稳定”就业。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如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看重的是劳动报酬。因此10余年前,农民工不愿意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民工聚集地,曾发生过农民工“退保潮”。

  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至少从名义上已经省级统筹了,但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农民工不愿意参加职工社保。一些年轻的农民工仍在重蹈父辈的覆辙,恐怕他们到了年迈之时才会意识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教育农民工不放弃参加职工社保的权益,显然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天职的工会的责任。但工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可能遇到督促农民工参保的难题。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给企业的负担确实太沉重了,按职工五险一金企业承担的部分,要占职工工资总额40%以上。从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讲,能把这笔费用省下来对企业更有利。但从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看,工会理所当然要教育职工和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参加社保的权益。

  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缺陷,需要在改革中完善,让农民工愿意参保。然而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需要防范农民工不愿参加职工社保的恶性循环,不能让一代代农民工重复不幸的“老无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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