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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建国:杜绝变味的福利
//www.workercn.cn2015-02-06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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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羊年春节越来越近,因“一刀切”而“断顿”一年有余的职工福利,能不能在中国人的“头号”节日里恢复发放,基层广大职工群众望眼欲穿。

  好在中办、国办发文提出了“两节期间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的要求,全总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补充通知》,让广大职工群众对党中央“打虎灭蝇”欢欣鼓舞之时,也终于彻底得到了“职工福利”≠“官场腐败”的官方定义,为职工正常福利正了名。

  时下,一些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职工福利发放的文件规定,但总觉得美中不足、不尽如人意。譬如对什么是“正常”与“不正常”的定位不太清楚,对于发放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实难让基层操作。

  疑惑之时,笔者在《陕西工人报》1月29日一版,欣慰地看到了省总工会出台《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的报道。《意见》明确了什么是福利、怎么发福利,避免了不发、滥发福利的状况。应当说,《意见》是原则性、规定性、可操作性的完美结合。

  腐败要反,不反则国无宁日;正常的福利要发,不发则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伤了人心。在此,笔者有一建议,省总的《意见》在实施一个阶段后,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和广大职工群众的需求进行适时调整,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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