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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终结“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
//www.workercn.cn2015-01-09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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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作用。这就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前不久,山西太原一名警察涉嫌打死讨薪女工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批捕后,人们的目光并不止于这起案件,也投向了岁末年初的讨薪难现象。

  一些地方为什么总跳不出“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尽管我国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正是为了打通梗阻、强化落实,用法治力量为农民工维权撑腰。

  “利润是赖出来的”,曾有企业主如此大言不惭地说。其言外之意,折射出一个现实问题,即欠薪的违法成本过低。有些工钱一拖就是数月乃至数年,在多方合力下即便最终支付了劳动者报酬,但有关责任人并未受到依法追究,“恶意欠薪入刑”并未落地,这就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而与违法成本低形成反差的是,维权成本太高。

  当然,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只是一个方面。加强维权服务,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也很重要。此前,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138起集体讨薪案例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高达95%.不签订合同,就增加了维权难度。再比如,农民工被欠薪后,应走合法渠道维权,选择极端方式往往造成悲剧。

  为了防止这些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应该下好先手棋,建立长效机制,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矛盾解决在平时,而不要等到激化了再来处理,那样势必陷入被动。法字当头,监管前置。

  “只要沉下去,全是心跳的声音。”每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都有难以诉说的委屈,职能部门沉下去,就能听到他们的呼喊。每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都为城市发展付出了汗水和心血,亏待他们说不过去。每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也都有一肚子的乡愁,如果两手空空,他们的脚步会更沉重。离羊年春节越来越近了,希望方方面面都积极行动起来,多一点责任和担当,真正把农民工的事放在心上办,让讨薪者都能顺利拿到工钱,充满信心地踏上回家路,拥抱新一年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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