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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燕:“捉了偷牛贼还要找回牛”
//www.workercn.cn2014-12-02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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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广东茂名信宜处级干部滥用职权使电站等2亿元国有资产流入岑兆荣等私人老板腰包。今年信宜水务局起诉岑兆荣要求返还电站等。因水务局不是涉案合同主体,茂名中院以起诉不符合条件驳回水务局起诉。

  官商勾结,商人贿赂官员,进行权钱交易,是当前官员腐败的一种“标配”,虽然其中有一些案件在事后被法律追究,往往也只是追究了官员的受贿和商人的行贿,至于商人因此得到的几千万上亿元资产,却极少有被追回的新闻出现,正如一位专家所做的比喻:捉到了偷牛贼,却不去找回牛。这样的反腐败,岂不成了半拉子工程?

  宜信的这次权钱交易,岑兆荣用区区250万元的行贿,得来是2亿元的国有资产。如果法律只是追究了他250万元的行贿罪,这样的结果恐怕正是岑兆荣们求之不得的。如今宜信水务局终于想起了当年被官员用权力非法卖掉的2亿元资产,要求将这些资产通过法律途径回归政府,也就是回归人民,从表面上看,虽然是一个合同纠纷,而且合同一方并非水务局而是地方政府,如今由水务局起诉,由于法律规定上的某些原因而被法院“驳回”,但实际上却是岑兆荣利用行贿手段,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的案件,其案件的性质,值得法律界人士探讨。

  我们的反腐败,必须有能力既捉住偷牛贼,更能追回被偷的牛。在依法追查官商之间第一层权钱交易——官员受贿和商人行贿的罪行时,不能放过了依法追回他们之间在第二层权钱交易中的交易结果——由于行贿而使行贿者得到的经济收益。只有让他们既失东隅,又失桑榆,既追究行贿罪,也追究非法侵吞国家财产罪,才能发挥出依法反腐败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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