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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推进教育改革,当反思“985”“211”模式
//www.workercn.cn2014-11-17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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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媒体报道国家已低调废除高校“985工程”“211工程”这一传言,教育部新闻办官方微博“微言教育”13日晚发布微博称,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我国推出“985”“211”工程的用意,是为集中少数优质资源,重点建设若干所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但从具体实践的效果看,“985”“211”工程,对改善我国高校的硬件条件,发展学术研究,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但负面作用也十分明显。

  首先,“985”“211”工程,让高等教育的等级化管理更为严重,制造学校不平等和歧视。列入“985”工程的高校,不但享有更多国家资源,而且地位也比其他高校高人一等:在“985”高校推出之后,我国高校就被各种工程、计划排出等级座次:“985”高校(具体还分一期、二期、三期),“211”高校、小“211”高校(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高校)、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这让高等学校不平等竞争不说,也让整个社会的名校情结更浓。

  其次,“985”“211”工程,说到底是行政性计划,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评审的意图,进入“985”“211”,不但意味着获得资源,也提高学校的“地位”,因此,很多高校就把跻身“985”“211”作为办学奋斗的目标,这带来的问题是,高校按照行政制定的指标办学,都追求“高大全”,没有自己的特色,同时急功近利,在申报“985”“211”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及“跑部钱进”等诸多问题。

  从全世界范围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从来不是靠计划推动,而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一流大学必须通过竞争产生。有人说,美国也有常春藤学校,中国为何不可有“985”高校,这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常春藤学校是学校间自主性质的联盟,且都是私立院校,而“985”“211”则完全是计划主导。

  对于取消“985”“211”工程,有两方面想法。一是取消“985”“211”后,用新的计划,类似“2011计划”等替代,从“985”注重学校整体、“211”注重学校学科,到注重学校、学科间协作,包括和社会企业协作。这一想法,还是计划思维,虽然计划关注的重点不同,但本质还是行政计划,行政部门通过计划,照样介入、干涉学校办学,还是“管办评一体”,没有把办学自主权落实给大学,不利于学校办出特色。

  二是担心取消“985”“211”等行政计划之后,学校无法获得办学资源。这种担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拨款权掌握在行政部门,并通过项目方式(政府立项、学校申报)向高校拨款,这种行政主导的拨款方式,把财权掌控在行政部门,既制造权力寻租,又导致高校因缺乏财政独立性而难以自主办学。消除高校的担心,关键在于改变教育拨款方式,不能由行政部门主导,而应该成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落实。

  由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拨款,这是国外的基本拨款制度,这种拨款体系,要求政府依法保障对教育的投入,同时避免由政府主导拨款,从而干涉学校自主办学。另外,为促进学校平等竞争,有的国家和地方,还实行高等教育券制度,学生可拿着高等教育券自由选择大学,学校再拿高等教育券去兑现政府的拨款,这就确保每个学生获得的教育支持是一样的,也鼓励学校办好学,吸引生源。

  从这一角度看,取消“985”“211”,实质是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的要求,政府部门应清理、取消一系列的行政性工程、计划,建立全新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经验,明晰政府和学校的权责,政府主要做的,应该是保障投入和推进公平,至于学校如何办学,是学校自己的事,而办成怎样的水平,则接受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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