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金 木:为女职工维权“专家门诊”开业叫好
//www.workercn.cn2014-11-18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从本月起,上海17个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又增设了一个“专家门诊”,安排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律师、专家等对女职工特殊权益求助来电来访进行接待。至此,求助热线、专家门诊、女律师志愿团“三位一体”的工会女职工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构建完成,女职工权益维护向社会化、立体化、多层级再迈一步。(11月14日中工网)

  上海17个区县,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又增设了一个“专家门诊”,这是践行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好举措。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2011年“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专门规划。但也毋庸讳言,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女职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心理健康和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仍呈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更好地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特别是随着女职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非公企业女职工比例不断增加,女职工的维权需求也有了很大变化;同时,现实中侵害女职工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如用工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四期”保护和生育保险在一些企业得不到落实等等,使维护女职工权益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依然任重道远。

  作为女职工的“娘家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关爱女职工健康、帮助女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各级工会推动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工会要做到三个“在基层”;一要深入了解女职工民情,倾听她们的意愿和呼声,切实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要耐心疏导女职工情绪,增进她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赖,切实把感情融洽在基层;三要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使她们得实惠、普受惠,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工会关爱女职工,温暖献给“半边天”。上海增设“专家门诊”,无缝对接基层女职工,尽可能为她们真维权、多维权,让女职工感受到“娘家人”的亲切、热情与果敢,值得肯定和赞赏。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