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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议:“永久标牌”利“百年大计”
//www.workercn.cn2014-11-13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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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证工程质量,辽宁省将实行建筑物设“永久性标牌”制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开工前签承诺书,促使五方压力变动力。今后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防止互相推诿;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竣工后在建筑物明确位置载明五方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永久性标牌。标牌既是信息牌,亦是警示牌,更是监督牌。上述系列资料建档案为“静态”依据;相关部门施工中对责任人实施“动态”监管,发现失职问题依法处罚,将其不良行为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这既能警示责任人慎独自律,又可及时发现问题尽快纠正。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辽宁建筑物设“永久性标牌”承担终身责任的做法,符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旨,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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