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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斩断“罚款指标”背后的利益链条
//www.workercn.cn2014-10-27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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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工商局发文催下属单位完成罚款任务指标,被媒体确认属实。日前,河南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要求,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据《京华时报》)

  “罚款指标”这个非法用语,衍生已久,相信许多人对它并不陌生,有些人曾经深受其害。倒腾“罚款指标”的部门,也不止工商一家,公安等部门也曾是这方面的重灾区。在“罚款指标”的指挥棒下,乱罚款问题如虎添翼,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不仅侵害了罚款对象的合法权益,也让执法沦为“执罚”,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执法部门的形象,甚至由此催生滥用职权违法乱纪、腐败犯罪。地方政府要提高公信力、构建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就必须对各类“罚款指标”进行认真清除。

  “罚款指标”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其背后强大的利益链条。处于这条利益链最顶端的往往叫做“财政收入”,也难怪有时候罚款任务甚至会被上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来要求。河南省工商局的《通知》引述河南省财政厅督导组负责人的话指出:“全省非税收入大幅下降,……特别是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必须采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标。”工商部门下达“罚款指标”的初始原动力昭然若揭。当然,作为“罚款指标”的具体执行者,也是能分得“一杯羹”的。河南工商局《通知》规定,“实行罚没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挂钩’,即: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还有表述更直白的,云南罗平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时规定:完成指标者,双倍返还。如此畸形的激励政策,无疑会促使执法者为完成指标无所不用其极,甚至野蛮执法。

  《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但在财政收入的重压下,一些地方却对此置若罔闻。因此,想要根除“罚款指标”,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斩断其背后暗藏的利益链条。同时,还要让财政收支真正透明,及时、全面地公开,以便于公众监督,堵住暗箱操作的漏洞,真正遏制乱罚款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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