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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职工收入低顽症亟需正视
金木
//www.workercn.cn2015-07-07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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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总工会日前的一项针对部分非公企业的调查显示,劳动报酬纠纷是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根据调查,样本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821元,比社平工资少1290元。普通职工一天工作时间平均为8.5小时,一个月休息时间平均4.6天。58.7%的职工反映“收入低”是当前最大压力,同时,“收入低”也是职工心目中“单位经营管理者和普通职工关系不融洽的主要原因”。(6月30日中工网)

  福建省总调查显示,六成非公企业职工反映收入低。其实,这样的现状不独福建省存在,在全国恐怕都有一定的普遍性。

  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意味着非公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无论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还是促进就业和社会和谐,都有巨大的作用。但不少非公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有意压低职工工资。福建省样本非公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仅为2821元,比社平工资少1290元,便是明证。

  非公企业不应是“低工资”的代名词,更不应是“血汗工厂”的别称。切实提高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应成为全社会努力的目标。

  对非公企业而言,在企业效益得到稳步增长的同时,也应考虑提高职工的工资。要知道,劳动力是最宝贵的资源,企业只有改善职工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才能和谐,才能发展,才能做大做强。拼命降低劳动力成本,是一种短视行为,得不偿失。对职工而言,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工资待遇。在当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但求职者也不能为了有个饭碗就不敢发声,不敢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倘若集体性失语,会助长非公企业的行大欺客行为。对企业工会及地方工会组织而言,一定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职工与非公企业主的平等对话,确保职工工资合理得到增长。另外,对地方劳动监管部门而言,要多加强用工监管,对职工工资长期低位徘徊的非公企业适当提醒甚至预警;同时,还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奖励性政策,对正常提高职工工资待遇的非公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实行优惠。

  六成非公企业职工反映收入低,这是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妨碍社会和谐的大问题,亟需正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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