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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讨薪被拘之后要有老赖的“下文”
吴玲
//www.workercn.cn2015-06-23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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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因劳资纠纷,滨州市沾化区下洼镇某家具厂工人王某等30余人为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将厂内家具搬到厂门口公路315省道上,致315省道交通瘫痪近3个小时。目前,王某等5人已被行政拘留。(6月22日《齐鲁晚报》)

  欠薪还债天经地义,依法讨薪,受到法律保护。讨薪,必须走法律的正常途径,没有旁门左道。然而现实的情况下讨薪难是不争的事实,农民工屡屡遭遇讨薪难的窘境,他们被逼上梁山,往往采取“花样讨薪”的过激手段,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是这种不理智的讨薪做法,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构成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威胁,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属咎由自取。

  堵路讨薪被拘,人们都说“这是不注意依法维权的后果”,但是“不注意依法维权”实际上是个伪问题。在法治社会的今天,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是懂得法律的,他们也知道依法维权的途径,但实际上“依法维权”、“依法讨薪”又能怎样?

  一是“依法讨薪”的“依法维权”的成本太大,这是个铁的事实。根据《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走完全部程序,即从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按照最保守的计算,至少需要经过4个月零10天的时间。要是案情本身还有一定的复杂性,或取证有难度,那更会是遥遥无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1400元计算,农民工在依法维权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时间成本,即误工费,在513-980元之间。二者相加,总额达到1433-1900元。

  二是“依法讨薪”的实际难度远远大于“花样讨薪”。法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遭遇执行难这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是面对老赖的“赖术”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往力不从心,被动应付。类似的讨薪悲剧,在向我们传递着这样一个事实——农民工依法讨薪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仍然遭遇各种阻碍,而“花样讨薪”往往会引起舆论的关注,“问题闹大”会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个批示往往可能解决问题。“依法讨薪”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所以“依法讨薪”失灵,农民工则被逼用“花样讨薪”来祈求问题的解决,这就是农民工之所以不“依法维权”,不能 “依法讨薪”的问题关键所在。

  对于农民工不“依法维权”、“依法讨薪”,而是用过激手段讨薪,带来的严重后果必须依法处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依法处理“非法讨薪”的农民工之后,应该要有依法处理“老赖”的下文,不能对“非法讨薪”的农民工一拘了之,同时应该按照“欠薪入罪”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依法制裁老赖,决不能让老赖逍遥法外,该抓的及时抓,改判的立即判,该还的要及时还。否则农民工的血汗钱总是拿不到,他们没有生活的来源,“兔子急了也会咬人”,难免会做出非法讨薪的过激的事来。不从源头上找原因,不首先治理老赖,“堵路讨薪”之类的非法讨薪、过激手段讨薪的悲剧还会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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