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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平均概念谈收入
文峰
//www.workercn.cn2015-06-03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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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倍。

  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与个体感受差异大,是每年这类数据发布后常见的舆论反应。有网友就调侃自己拖了“后腿”、“被平均”。舆论之所以会出现调侃,原因大体有三:其一,与这次统计调查的样本选取相关。因为这次开展的岗位工资统计只调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企业,而非所有企业、所有员工。所以,它当然不能完全反映全社会的工资状况。比如,具体到某一个单位、不同岗位间的工资差距就可能会更大。

  其二,按照我国现行统计方式,平均工资总额的概念与每个人自己所得工资总额的概念是有差别的。根据我国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些所得,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统计范围内。所以,因为标准不同,人们对数据产生的差距感会变强。

  其三,这种调侃的舆论还与网友构成相关。因为现在在网络上发声的多以年轻群体为主。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高校毕业生。而他们刚毕业,起薪一般都低。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统计人均工资,不是为掩盖收入差距,而是为客观掌握各地民众的整体收入情况。继而,以此作为一系列民生决策和国家顶层设计的依据。但是从现在的舆情来看,这种平均方式或该顺应形势,做出必要调整。

  总之,涉及民众关心的统计数据,我们理应增强其对统计工作的参与程度。我们不仅要把调查范围、指标解释、计算方法、样本选取等信息及时告诉公众,而且还要考虑舆情反馈,慎用平均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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