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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过上安定祥和的新年
本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5-01-21来源: 中工网—《劳动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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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北冀州一处新建楼盘,一名14岁女孩帮父亲讨薪时从1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年轻生命的夭折令人深感痛惜,也使得农民工欠薪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正常生产生活。一些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不重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许多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进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把解决拖欠工资这一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主动介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促进欠薪问题的解决,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农民工欠薪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维权的途径,也没有可以代表自己的组织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与企业和雇主的争议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充分配合。工会组织作为与农民工关系尤其密切的一个组织,其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上有着它的优势。工会要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上克服不利因素,改变传统维权方式,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修改完善,为农民工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工会要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要代表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合理的劳动关系,把农民工个人的行为统一起来,形成有力的组织,努力形成一个以工会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维权平台。同时要依照《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督促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和农民工双方的行为,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同工同酬、待遇平等。

  切实发挥好工会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都能顺利拿到薪酬,平安返乡,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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