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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山:路边摊管理,要善意更要善政
//www.workercn.cn2015-09-01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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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南京街头的一家炒饭摊点突然在网上火了。摊点位于夫子庙附近,从夜里12点营业到次日凌晨5点,每天排长队……30日零点20分,记者在现场亲眼目睹了三四百人聚集等待吃炒饭的阵势,结果巡特警闻讯赶来,由于引发交通拥堵,炒饭摊被劝走了……

  几百人凌晨在街头吃炒饭,这场面想想就让人醉了,虽然还算不上闹剧,但起码是热闹,而且是个大热闹。幸运的是,当事各方都心怀善意,炒饭老板以诚待客,价格公道;吃货们慕名而来,热心捧场;警方文明执法,耐心化解。所以,大热闹只是热闹,并未演变成麻烦。

  不过,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后续进展,还能在街头吃到这么好吃的炒饭吗?炒饭摊又该何去何从?对此南京城管官微表示:“城管也不乏吃货,但是在维护法律尊严和顺乎民情民俗之间,我们选择前者,除非法律有所变化。我们的设想是,能否入室经营?”

  城管给出这样的建议可以理解,因为无论如何善意文明,城管队员的职责与执法倾向就是只管“地”不管人。只要你不在这摆摊就行,至于小贩们如何维持生计,吃货们能不能大快朵颐,城管管不着,纵有心也无力。但问题在于,路边摊就一定是非法的吗?城市一定要对路边摊说不吗?我们的街头就容不下几个讨生计的小贩吗?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路边摊虽小,却关系大民生。管好路边摊,不止是城管的责任,更是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多重考验,既要善意,更需充满智慧的善政。

  近十年来,对于路边摆摊设点,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从禁止到限制、再到部分开放,上演了几个轮回。事实证明,有市民的消费需求,有不同人群结构的存在,“无摊城市”在现阶段注定是脱离实际的“管理洁癖”。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应正视现实,不能过分强调秩序而伤害民生,而该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以包容的心态、严格细致的法律规范、灵活的管理手段来打破局面。

  事实上,南京城管所言的“法律变化”正在发生。7月31日,广东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江苏也在今年4月启动了食品摊贩管理的立法工作,管理草案指出,依法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要求其张挂信息公示卡、健康证明。可见,一禁了之并非城市管理的理性选择,街头巷尾可以有路边摊的一席之地。

  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路边摊,甚至成为街头一景。虽然国情不同,他们的很多管理经验仍值得借鉴,例如,区分静态叫卖与流动性叫卖、摊位许可的申请与分配机制、成立专业的执法稽查队伍、监管与服务并重、对违规者重罚甚至提起诉讼等。

  很多人担心,路边摊可能对城市环境与交通造成影响,个别不良摊点还藏有食品安全隐患。可越是这样,政府与相关部门越要积极介入,主动作为,让管理规范化、从业守法化。更何况见利忘义者毕竟是少数,如炒饭老板这样凭手艺踏实经营的才是主流,善待他们,鼓励他们,在满足市民美食欲望的同时,路边摊也可成为一道和谐多姿的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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