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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核心价值观”不是公款送礼的遮羞布
//www.workercn.cn2015-08-27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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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月饼捆绑大闸蟹藏身电商,公款送礼“死灰复燃”。根据阳澄股份的官网介绍,礼券从400到3000多不等,与其他礼券不同的是,上面还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的价格上印有不同的标语,其中最贵的“至尊级”价值3698元,可以领取10只螃蟹,印着“爱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销售人员解释称,因为他们是国企,所以要更好地迎合号召,销售也更加方便。(8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公款送礼“死灰复燃”,并不出人意料。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可能有反复。反腐败、反四风更是如此,毕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清除滋生丑陋现象的土壤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由此再次折射出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反腐尚未成功,纪委仍需努力。

  虽然涉事企业的经理声称“阳澄湖大闸蟹这个礼券也是政府批复,让它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礼券,比较符合当下的形势”,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哪一条跟送礼有关呢?公款送礼这种龌龊事儿,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政府部门形象,轻则为不正之风推波助澜,重则涉嫌违法乱纪,其实恰恰是与“核心价值观”倡导的文明、和谐、法治等关键词相背离的,属于应该被严打的对象。政府难道会批复这种滑稽可笑的事情?

  最大的可能,大闸蟹礼券印“核心价值观”的馊主意是商家自己策划的,其目的,一是拉大旗作虎皮,给自己的商业行为涂抹一层保护色,显得比较“正规”,争取潜在客户的信任;二是试图以此来忽悠党政机关放松警惕,误以为其确实有官方背景,与其合作不会出事,进而大胆购买其天价礼券。

  “核心价值观”属于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将其印上礼券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或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商家才敢肆无忌惮地打这个擦边球。不过,“核心价值观”毕竟具有特殊的意义,对将其用于商业推广的行为应该有所规范,不能任由别有用心者肆意滥用。

  “核心价值观”不是公款送礼的遮羞布,大闸蟹礼券少则价值数百元、多则价值数千元,谁拿来公款送礼,都涉嫌严重违纪甚至违法,切不可轻举妄动。而涉事企业除了宣传推广手段“居心不良”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违规违法之处——当记者询问大闸蟹能开什么票时,其经理明确表示可以开“水产品或者办公用品”。果真如此,则有违法违纪之嫌。

  “核心价值观”印上了大闸蟹礼券,不知是否已经有公家单位被其蒙蔽了双眼,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贼船”,甚至像商家经理所说的那样,“多了,你说不是机关单位定这个,谁会定阳澄股份啊?别的也消费不起”?对公款送礼等歪风邪气露头就打、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才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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