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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讹诈比发“委屈奖”更重要
刘鹏
//www.workercn.cn2015-08-2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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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3名孩子扶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8月25日《华西都市报》)

  被讹诈之后,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最终还原真相。被讹诈的孩子被奖励5000元,这样的“正义奖”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公交部门、环卫部门等设立的“委屈奖”。当然,即便这样的奖励确实是一种“委屈奖”,其明显也有存在的必要与意义。一方面,给被讹者奖励,可以有效安抚其情绪,避免当事人被讹之后对人心、对道德、对诚信、对社会等失去信心。另一方面,“委屈奖”是安慰,但同时也是对正义行为的肯定,对见义勇为的鼓励,其弘扬的是社会公平与公正,推崇的是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

  相比较而言,给被讹诈者发“委屈奖”固然重要,但要堵住讹诈行为,惩罚讹诈者等同样重要。特别是,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因为讹诈者是老人等情况,往往会从轻处罚。如此一来,导致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因此,奖励被讹诈的好心人,很有必要,但相对来说,依法惩罚讹诈者,不再批评教育了事,甚至从严从重打击讹诈行为,从根本上消除讹诈的行为和动机等,显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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