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治理,旨在依靠多元治理主体,挖掘最多资源、形成最大公约数、制定最优决策,是村庄善治的基石。每个村民都是村庄治理中的关键元素,共同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智慧。
近日,浙江乡村地区“自治消化矛盾,法治定分止争,德治春风化雨”的治理模式引发广泛关注,村民说事、板凳法庭、道德评审团等做法令人眼前一亮。其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的“三治经”早已为人熟知,但要把乡村善治的理念转化为创新实践,并通过治理机制的更新迭代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却让很多地方挠头不已。细看浙江相关做法,可以读懂“三治”背后蕴藏的关键一招——共同治理。
众所周知,村庄治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散。一方面,村庄内部凝聚力不强,村两委缺乏团结和带领群众的能力,结果很多村民游离在公共事务之外,更有一些难以约束的家族派系和村民个体,形成乡村秩序的反对者。另一方面,村庄治理缺乏外部助力,即便是县乡包村、入户走访等机制,也是不同部门各说各话,难以真正做到治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置。依靠农村党员干部单干,不仅很难把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精髓和关键,甚至诱发新的村庄矛盾。
事实证明,只有乡村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发力,搭建协同治村的机制平台,才能摆脱治理结构松散化困境,治愈乡村关系松散、外部助力懒散、治理力量分散等顽疾,构建起与乡村振兴目标相匹配的治理框架。
集体讨论和广泛参与,共同为村民自治赋能。一些地方村民代表大会被搁置蒙尘,一个重要原因是共同决策力度不够。大水漫灌式的会议难以触及核心议题,看似村民代表都能到场,实则缺乏有效参与,既无的放矢又劳师动众,把村民代表大会开成了一年一回的投票大会。聚焦村庄治理的浙江样板,要弹奏好乡村善治的奏鸣曲,必须按住有事好商量这根主琴弦,从导向上鼓励广泛参与,村里的事商量着办;从制度上保障参与权利,“村民说事”对村民心事敞开大门;从效率上提高集体议事水平,先充分酝酿、再高效表决。如此,方能避免村民自治变成无序化、形式化的空壳自治。
送法下乡和资源下沉,共同让乡村法治扎根。多地针对村庄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上的贫困,县乡司法、公安、城管、综治各线专业力量驻村到户,对村民习以为常的行为进行法律体检,对村民感知盲区施以法律咨询,对村民无力解决的痛点提供法律援助,多管齐下共同扎紧法治的篱笆,法律逻辑由此嵌入到农民的日常生活。此外,应聚焦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聚拢多方力量组成和事顾问团与板凳法庭,既讲法理又讲道理,既查证据又重道义。不同部门在百姓家门口会同办公,让村民认识到行为选择的法律后果,用法律的方式消解萌芽中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使法治定分止争的功能在村庄发挥到极致。
民间团体和道德共鸣,共同给村庄德治增彩。伴随农村生活的现代化转变,血缘、地缘观念淡化,道德伦理的治理功能衰退。应在乡村善治的路上,借助共同治理,让分散的“道德因子”重新排列组合为新的治理装置:文明劝导团、道德评审团等民间团体加入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唤醒村庄公序良俗,纾解利益攀比的泛滥;评选身边好人和新乡贤,运用传统的乡土规则激发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旧祠堂和小广场变身文化园、大讲堂等公共空间,潜移默化培育村庄良好风气。非正式的村庄权力由此纳入共同的治理秩序,使基于面子、权威、德行而产生的治理变量转化为绩效增量。
共同治理,旨在依靠多元治理主体,挖掘最多资源、形成最大公约数、制定最优决策,是村庄善治的基石。每个行动者都是村庄治理中的关键元素,共同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