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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快笔
//www.workercn.cn2015-06-19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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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过期矿泉水不负责任伤人心

  16日,四川什邡的环卫工陆续领到消暑福利矿泉水,但这些水已过期两个月。什邡市环卫所称,水是企业赠送,存放库房两三个月了,由于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所以下发。目前已重购补发。

  消暑福利变成了“上火福利”,送清凉变成了“透心凉”,网上网下骂声一片。其实,倒没几个人认为环卫所是存心故意,问题是,既然是慰问品,咱能不能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让别人感到温暖踏实些?况且,之前国内已有多起类似丑闻曝光,但凡心里有“责任”二字,恐怕就不会闹下这一出。

  17日,习总书记在赴贵阳途中都还询问起食品的保质期,这理应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脑中时时紧绷的意识。不过,这还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赠送物资的企业也该反省,真要献爱心、有社会责任,就请捐赠些物美质优的东西,别拿那些“尾货”、过期货来糊弄人。

  借10万购私车公款咋成私房钱

  云南昭通市纪委日前通报3起典型问题,其中威信县人民法院分别借10万元公款给4名院领导买私车并每人发放6000元车补,院长、纪检组长分别被处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一边是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活动轰轰烈烈,一边是个别“硕鼠”装模作样,偷偷摸摸违纪。如此画面启示我们,抓好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一刻也不能停,也不会有终点。而理论上最该讲法懂法的法院居然带头违纪,则更敲响了这一警钟。

  除了知法犯法、顶风违纪,该案例最使人震惊之处在于,公款竟然还可以这样“花”。堂堂人民法院的公款,轻而易举成了领导购车的“私房钱”,还享受车补,敢问程序正义何在、法律威严何在?以公帑图私利,算不算中饱私囊、滥用职权?不深究这些问题,而仅仅将此案当做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处理,合理吗?恐怕,当地有必要重新评估,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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