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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服务”陷阱
//www.workercn.cn2018-03-22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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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朋友在某网站上购买武汉至广州的高铁票,看好车次后即在网上交付,票价突然较先前莫名上涨了数十元。立马拨打相关客服电话,却被告知此票价中包含了一些“增值服务”。朋友申辩,自己并未要求那些“服务”。客服回应,若不要,购票者就应事先在网上注明。朋友闻之诧异,购票时何见可供选择的相关条款?再次咨询客服,并在其具体指导下,好不容易才在一隐秘处寻到勾选处。朋友这才悟出,“增值服务”其实早就悄然绑定于车票上,不作特别处理,这样的隐性消费便顺理成章达成。

  另有同事十个月前购买了某国产知名品牌电视机,送货免费、保修一年乃行规,且商家承诺,保修期自送达之日算起。谁知货送到后,送货人要收取数十元“安装费”不说,并称保修期自付款之日计。这样算来,原本一年的保修期只剩下两个月。送货人“好心”告知,要想保修延期,则须另行交纳千余元。同事无奈交了“安装费”后,又电话卖场,才弄清了商家和厂家合谋的套路。好在无理收费最终未果。

  这些打着“服务”旗号的事情还有不少。总起来看,虽然事情不大,如果消费者不敏感、怕麻烦,商家不良的算计容易得逞。

  应该说,市场经济由初级走向成熟的过程,也伴随着商家经营理念的摆正、经营行为的守法、消费者权益的确立及其消费行为的不断成熟。虽然现今人们仍可能遭遇制假售假,但在各种法规的监管和消费者强力维权下,假冒伪劣已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态势下,各个行业的假冒伪劣毕竟已大幅减少。随着卖方延伸服务链条的加长和线上买卖交易的盛行,以及相关监管办法出台的滞后,试图靠钻法律空子谋利的商家也机关算尽。

  人人都道“服务”好。但真正有价值的服务应是买方本位、诚信当头、体贴周到;而所有以“服务”作包装的消费陷阱都呈现出暧昧含混、巧舌如簧、给消费者增添麻烦和上当感的面相。所以全社会和每个消费者对打着“服务”旗号的货色不妨多加辨析,大加提防。另外,应该让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加根深蒂固,维权成本更加低廉,消费行为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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