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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打赢的不止是500万元官司
魏英杰
//www.workercn.cn2016-01-18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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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作家琼瑶诉大陆编剧于正侵权案于去年年底终审宣判,于正等五被告败诉。1月15日,琼瑶的家属从法院取得500万元赔偿款。至此,这桩历时一年多的诉讼打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

  之所以说是不完美的句号,在于法院终审判决包括停止侵权、赔偿及道歉等内容。然而,于正一方虽如数进行赔偿,却没有在判决要求期限内公开向琼瑶道歉。不管这究竟是因为不服,还是死要面子,或是出于商业考量,都是一种公然藐视法庭判决的行为。但这既不能影响事实真相,也不能改变判决结果,只会令人更加鄙视其抄袭行径。

  实际上,这场官司以被告赔偿500万元告结,正是于正“不作不死”的下场。2014年4月,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被曝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琼瑶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打官司,而是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广电总局举报。她在公开信里坦言,自己没有力量打跨海版权官司。但于正拒绝承认抄袭、电视剧继续播放的行为,让琼瑶很难再指望侵权方主动改正,而只能不惮辛苦地提起诉讼、跨海维权。

  琼瑶一年多来的奔波劳累并没有白费。她以光明正大的司法渠道,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推动了国内版权保护的进程。在法律上,官司最终胜诉,版权保护的规定及其精神得以重申。从公众舆论看,这桩案件逐渐广为人知,多名编剧挺身声援琼瑶,有利于让人认识到保护原创的重要性。从国内影视剧行业发展来看,琼瑶诉于正侵权案已成为一桩典型案例,足以令原创作者欢欣,抄袭剽窃者惧。

  可以说,琼瑶打赢的不止是一场500万元的官司,其价值意义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桩官司是一个新开始,或意味着以往那种靠东拼西凑完成的剧本,将逐渐失去市场与人心。

  一段时间来,国内影视剧十分轻视编剧作用,编剧的名字甚至难以出现在影视作品上。编剧地位低下、原创剧本不受重视,其结果反映在影视剧制作上,就是大量粗制滥造的作品充斥荧屏,类似“手撕鬼子”等侮辱智商的抗日剧成为一时热门,直至观众忍无可忍,纷纷吐槽。

  原创作品不被重视的一大原因,就在于知识产权没有得到严格保护。以往,打版权官司的人自己都没有底气,为证明自己只是为了求得公道,往往只需要对方道歉,或象征性地索赔一元钱。抄袭侵权者未受严惩,又如何遏制这种违法行为?

  当下,以原创为特征的“IP”大行其道,原创剧本的身价水涨船高,一些影视公司纷纷花费重金购买、囤积IP作品。这其中或有虚火上升的情形,总的来讲,方向正确无误。原创剧本是影视产品的核心,只有认识到原创作品的价值,才能更加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琼瑶诉于正案发生于国内影视剧行业转型的过程,她能顺利胜诉并非偶然,获得500万元高额赔偿,更非凑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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