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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思平:从“罚嗑瓜子”看惩戒权缺失之弊
//www.workercn.cn2014-12-02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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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娄底卫校老师自掏腰包买100斤瓜子让学生旷课嗑完,以对学生上课嗑瓜子的行为惩戒。学校表示方法欠妥,网友调侃:老师任性的惩罚。(11月30日新华网)

  无论教师的处罚是否合适,我们首先应承认一点,即教师的惩戒权必须得到尊重。如新闻中所述,一个班16个学生上课嗑瓜子,授课教师劝阻无效,这简直就是把课堂当做了茶话会。面对这样的大面积违纪,如果班主任还不施以惩戒,今后便无法正常地对班级进行管理。

  20世纪以前,在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教师对学生都有无可争议的处置权。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教师体罚学生的权力被逐渐取消,赏识教育成为主流,这本没有错,但却因为一些媒体和舆论的逆反式渲染,在实践操作中让越来越多的教师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放弃了批评权与惩戒权。

  其实,真正以人为本的教育,并不是整天把学生捧在手心、夸个不停。所谓“惩者,以正其心也”,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用惩戒手段让其知道须为错误担责,这些都是“正其心”的重要内容。在许多西方国家,虽然也废除了体罚,但教师对学生拥有无可争辩的惩戒权。比如英国一些学校设立了惩戒室,犯错的学生被要求在里面深刻反省。须知,惩戒,也是一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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