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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不是强收茶位费的“遮羞布”

付彪
2020-06-11 13:49:09  来源:东方网

  近日西贝莜面村深圳一门店强制收取茶位费一事持续发酵,也再次引发了网友对于“茶位费”问题的讨论。6月9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对记者表示,设置茶位费是出于经营成本考量,是合情合理的商业行为。之后会呼吁各类餐厅继续做好明码标价的义务,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选择权。(6月10日《新京报》)

  按照就餐人数收取茶位费,对于广东地区来说,似乎已是“约定俗成”。虽然很多消费者疑惑:餐饮店提供餐具和座椅是应该的,为何还要额外收费?但鲜有消费者与商家理论,即使理论也往往不了了之,毕竟收取数额较小、维权成本太高。

  从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的说法来看,商家只要明码标价,收取茶位费就是合情合理的。客观上说,餐饮实体经营的难处颇多,如场地租金、设施设备、薪酬等经营成本大,而广东又有“一喝一上午”的习惯,同时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确实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但明码标价不是强收茶位费的“遮羞布”。也正因如此,这次对西贝莜面村收取茶位费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引发了不小的关注。

  在此次事件中,西贝莜面村的确在菜单上明码标价,但“喝不喝都收费,服务员说贾总规定的”,无疑是一种霸王条款。诚然,在《价格法》中,商家可以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但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消费者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事实上,这次事件的消费者,直到结账时才知道有茶位费一说。虽然该门店在菜单酒水栏中标明了茶位费5元/位,但之前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未交待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更关键的是,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表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禁收“开瓶费”“茶位费”等;此后,2016年8月,广州消委会发布《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也明确指出强收茶位费是霸王条款。显然,如此之下的“明码标价”,不过是强收茶位费的“遮羞布”。

  以上仅为个案,针对餐饮经营者设置茶位费等乱象,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法规,遏制霸王条款,加强监管整治,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并对消费者的维权行为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倒逼餐饮行业自我约束、健康有序发展。比如,2018年出台的《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就对餐饮业内存在的服务费用不明细等乱象作出了规范,包括要求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向消费者提供订单,列明拟名称、单价、数量和价格等,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经营者再提供服务。这不失为透明消费的一个有力举措。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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