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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世家
侯欣一//www.workercn.cn2014-02-1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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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因为机缘巧合曾与华东政法大学的朱华荣教授有过一次短暂的学术合作,但由于从事的学科不同,加之年龄差别较大,因而并未留下多少印象。去年到四川大学法学院游学,翻检该院院史时意外地获得了一些有关其家族的史料,引发了我对朱氏家族历史的兴趣,进而知道了朱家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法律世家。

  朱华荣的祖父朱大镛,1882年生于四川(今重庆)璧山县。早年求学于重璧书院和成都高等学堂。1907年,已经25岁的朱大镛东渡日本入明治大学高等预科学习,其时,晚清新政正在推行,法政人才奇缺,因而许多赴日的中国学生大都选择法政学科,朱大镛也不例外,于次年转入明治大学法学部学习,开起了朱家与法律之间的数代缘分,也使自己成为近代中国最早系统接受现代西方法学教育的群体中的一员。1911年朱大镛以优异的成绩卒业于明治大学法学部,同年回国经清廷学部考核列最优等,授法科进士。先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任职于四川高等审判厅。1913年出任四川省议会副议长和议长,为推进民主制度在中国的落地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北伐战争中出任国民革命军二十八军军法处处长,陆军少将衔。1946因病终老于家乡。作为朱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代法律人,激荡的时代为他们提供了多种选择,因而朱大镛的法律人生可谓精彩。

  朱华荣的父亲朱显祯为民国时期著名的法学家。他子承父业,早年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回国后先从政,曾任国民革命军十九路军少将,国民议会代表等,后弃官从教。历任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法律系主任,四川大学教务长、代理校长等职,以及中央大学、朝阳大学等校法学教授,主攻法理学和民商法学,在法律解释学领域具有相当的造诣,著有《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学说及其批评》等文章,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中国现代法理学学科的构建作出了贡献。

  朱华荣生于日本京都市,及长随父母回国,系朱家第三代以法律为终生职业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受家学的影响,朱华荣的胞妹朱华泽也与其兄一道加入了法律人的行列。也就是说经过了两代人的传承之后,朱家以法律为生的人数更是呈现出壮大的趋势。朱华荣和朱华泽分别于1948年和195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父子女同校、同系、同行,成就了中国法学教育史上的一段佳话。大学毕业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朱华荣到成都军管会司法处担任审判员。此后兄妹又双双北上求学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由苏联专家讲授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由于学习成绩优异,毕业后朱华荣被留在了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从事中国刑法学的讲授,并与同事一道从事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朱华泽则分配到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理论法学的课程。

  然而不幸随之而来,1958年,年轻气盛的朱华荣被打成右派,先是下放到资料室编辑《马恩列斯论法律》等文献,后又分配到外地劳动改造,朱华泽的研究工作也被迫停止,在动荡中荒废了自己最好的年华。改革开放之后,法科大学重新招生,朱华荣调到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刑法学教学及研究,朱华泽仍于北大继续她的法理学教学工作,陆续出版了《法理学研究》、《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知识》等作品。1982年国家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案件”,朱华荣被指派为江青的辩护人,但江青拒绝了法庭的这一安排,坚持自己辩护,朱华荣失去了最后一次被全民关注的机会。

  朱华荣兄妹的子女及孙辈不知是否还有继承家学的,如有该是第四代、甚至第五代了。即便没有,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将法学作为家学、将法律作为职业保持三代者已属少见。尽管我们常说选择什么样的职业是每一个个体的权利(前提是能够自由选择),但从社会的角度讲,葆有家学、家道、家风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人们都反对其子女继承自己的职业,那一定是社会本身出了问题。

  朱氏家族的存在,以及其每代人的命运为我们观察中国近现代法律史提供了难得的视角。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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