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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警察执法困境需“刨根问底”
傅达林
//www.workercn.cn2016-05-11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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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机制,良好的警察执法乃是国家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中利益矛盾的增多,社会冲突事件频发,公共安全治理压力剧增。在这种背景下,主要承担社会治安和刑事执法任务的警察,越来越面临着执法上的困境。形成顺畅高效权威的警察执法体制,推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更好地发挥警察执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功能作用,需要我们把脉警察执法困境的根源,以问题为导向,从体制和制度上寻求破解之策。

  警察执法的现实困境,首先源于对警察功能认知的偏差。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将警察简单当作维稳“工具”,出现矛盾冲突就让警察“冲锋陷阵”,而忽略了其法定职权的履行,使得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激化后,警察执法不得不面临自己所无法解决的困局。由于缺乏在法治视野下准确定位警察的功能,被紧急推上社会冲突前沿的警察执法便出现功能扭曲,结果是进退两难,里外不是人。要走出警察执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困境,必须从法治层面上厘定警察的执法功能,为警察执法“减负”,令其专注于法定的本职工作。

  警察执法的现实困境,其次源于警察执法权限的不够清晰。“有困难找警察”曾是一句十分流行的口号,但从法治角度分析却很难经得起推敲,反映出人们对警察权限认知的泛化。现代社会,政府都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难题,何况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而从法律规定看,立法赋予警察过于庞杂的权责。例如在公安机关内部,就承担着一般治安管理、户籍身份管理、刑事案件侦查等多项职能,而这些权限划分并不明确,内部执法组织力量也没有完全按照职权进行科学分类。这种“大警察部门”的立法思路,以及过于宽泛的职权配置,往往令警察不堪重负。因此,破解警察执法困境的关键,是需要从立法上科学界定并合理划分警察执法的权限,这是走向警察法治化执法的前提。

  警察执法的现实困境,还源于警察执法专业能力上的不足。不同的执法权责需要不同的专业化建设,但由于警察执法权限过于广泛,警察执法在专业能力上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社会治理的需要。例如一个基层派出所,往往承担上述所有的执法职能,在基层警察队伍的建设上却并没有十分完善的分类管理和训练。平时,警察执法又缺乏执法应急实战化训练,在突发事件中很难进行准确、及时、合法、有效执法。例如前几年有关警察开枪的话题不断,背后折射出警察执法缺乏依法开枪的应急模拟演练。可见,提高警察执法专业能力,需要建立警察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增强专业能力训练,规范执法程序。

  警察执法的现实困境,另外还与警察的内部激励机制不够有关。从职业上分析,警察执法面临最繁重的管理任务和最激烈的矛盾冲突,是和平时期牺牲奉献率极高的职业,但其职业保障明显与职业风险不成比例。无论是在人身安全保障还是工资福利待遇上,现有的法规制度都没有在警察内部确立足够的激励机制。总之,破除警察执法困境,离不开完善的警察权益保障,需要从国家层面建立警察执法激励机制,建立统一科学的警察工资福利制度。(作者系西安政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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