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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

千家万户的用水安全,任何时候都大意不得

《工人日报》—中工网评论员 吴迪
2020-04-30 07:20:03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用完备的标准和规则,撑起千家万户的民生安全网,在百姓用水、用电、用气、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等环节,都丝毫大意不得。守护老百姓的健康,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做得更扎实、更用心。

  据4月26日《新京报》报道,4月24日,河北省广宗县部分村饮用水出现异常,自来水发黄、起泡,散发出刺鼻异味,有村民洗脸、洗澡时被灼伤。当地调查后回应称,此事系一家电动自行车厂利用自来水向酸洗槽注水过程中,现场操作技术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关闭注水管,当晚供水站停水后,由于倒虹吸效应,导致酸液倒流入供水管道所致。目前,3名肇事嫌疑人已被依法控制,涉事企业被查封,其法人代表王某某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工业酸性废水倒流进饮用水管道,造成13个村近1.8万人无法正常饮水,甚至多人洗脸洗澡被灼伤的后果,令人不寒而栗。当地及时调查并回应、第一时间采取为民众临时送水等措施,应对危机还算及时有效。虽说这只是个例,但其凸显的问题值得各地高度警觉和重视。

  其一,据报道,当地供水站“没有将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分离,工厂与居民使用的为同种管道”。而据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其二,企业相关人员违规操作。报道中说,事发车间原本装配有止回阀,但操作员图方便,私自加装了普通阀门及软管。而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正是操作员没有关闭阀门。其三,在广大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卫生规范及水质检测环节存在空白。《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总则中要求城市集中供水单位“必须遵守”这一规范,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可参照”。也就是说,农村的集中供水单位若不参照“规范”,事实上就没有规范和标准可执行,那么自来水管路设计缺陷、水质管理缺位等问题的监管就存在空白。

  这事暴露出部分农村地区饮用水安全存在监管漏洞,其深层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农村住户居住分散、水源地不一,管网建设成本高,多是小范围自建一套管网,而没有接入市政管网,从而未能像城市自来水系统一样受到正规的监管。另一方面是农村周边的企业数量增加,而相应管理却未能有效跟进。

  百姓用水安全是民生大事。在农村地区,有的地方水源地被污染,村民为喝不上放心的自来水而闹心。在部分城市,因自来水管道老旧、维护不及时、水箱被污染而引发用水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地都应举一反三,看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对城镇和农村的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在水质标准、卫生规范等环节上查漏补缺。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共用管道问题,如何改进及监管,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居民饮水安全,任何时候都应确保万无一失。对农村地区来说,这是“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势所趋,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高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题中之义。

  用完备的标准和规则,撑起千家万户的民生安全网,在百姓用水、用电、用气、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等环节,都丝毫大意不得。守护老百姓的健康,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做得更扎实、更用心。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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