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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e网评]管狗必须先管人,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

来源:中工网
2020-11-18 12:08:15

  关于养狗,又起争议。

  11月13日,云南省威信县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对县城内遛狗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果不其然,这则通告在网友中掀起轩然大波。支持者认为“不规范遛狗危害公共安全”;反对者则认为是“懒政、一刀切,不如直接禁止养狗算了”,颇有赌气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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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民意汹涌而来,威信县回应称: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其实,威信县的事,放到全国同类事件中,并不稀奇——哪一次有关于养狗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出台,没有引起争议和讨论?

  只是这一次,威信县的通告中,“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触痛了不少爱狗人士的神经。

  对于养狗,确实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爱狗者视狗为家人或珍宝,更在狗身上寄托了深厚情感,只要觉着旁人对自家狗狗不够友好,即怒目相向。反对养狗者则视狗为仇寇,唯恐避之不及,但凡有禁养政策,无不额手以庆。

  养狗而已,何以将普通百姓划分为如此对立的两大阵营,泾渭分明?

  其实争论的产生多发端于不守规定养狗的人。

  龚先生就遇到过不少爱狗人士,不仅遛狗不栓狗绳,看见有行人害怕,没有一丝歉意,反而对自家宝贝无比怜爱:“别怕,我们家狗不咬人,它是跟你玩呢。”真正可怜的是那些行人——谁知道你家宝贝咬不咬人?国内不时传出的狗咬人新闻,很大一部分就跟狗主人不栓狗绳、对自家犬只照管不力有关。

  除了不栓狗绳,狗主人缺乏素质也是两大阵营对立的一大诱因。在国内不少城市的小区,遍地狗屎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行人不小心踩一脚,只能自认倒霉。把养宠物的快乐留给自己、把踩狗屎的霉运留给别人,自然会埋下有人爱狗、有人烦狗的冲突。

  至于违规豢养大型犬只、养狗扰民等现象,在城市中更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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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威信县新出台的政策中来——由公安机关来捕杀犬只,错不在狗,如果无辜被杀确实令人叹息;在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是否合法合规,也需要进一步论证。但真正值得重视的还是狗背后的人——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家的狗管住了,城市里的养狗难题,破解起来要容易得多。

  养狗需要一份责任心,这既需要狗主人对狗负责,也需要狗主人对社会负责。一旦带着自家的狗进入公共空间,不管是狗还是狗主人,都要学会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如果不能,板子必须打在狗主人身上。

  不得不承认,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并没有带动一些养狗人士素质的提升。在国外,不少国家都有比较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养狗人的义务和权利,比如说养了狗如果随便遗弃就会面临法律制裁、养了狗必须打疫苗等。

  在国内,我们看到的多是关于养狗的地方性政策,其中对养狗人的约束并不少,但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比如出现在不少新闻中的恶犬伤人事件,很多都是属于明令禁止豢养的大型犬只,其中不乏攻击力十足的藏獒、松狮等。

  对人身可能造成伤害的禁养犬类的工作尚未做实做细,其它对养狗人的规范性措施的落实,更多的只能凭个人觉悟了。长此以往,城市狗患越积越深,爱狗人士和反对养狗者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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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杀狗的规定或许值得商榷,但对已形成共识的遛狗栓绳、捡拾狗便等养狗公德,却很有必要在每一位养狗人士中切实培育起来。对于那些不按规定养狗的人,得有些实实在在的惩处措施,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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