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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对公众权益的敬畏,比道歉更重要
郭振纲
//www.workercn.cn2017-02-0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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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部门和人员过分看重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较少关切、重视公众权益。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和人员将要求公众提供奇葩证明,当成显示自身权威的手段,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薄。

  据《中国青年报》2月6日报道,一位家住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的公民,近日去银行兑换一张残损钱币,被要求去公安机关开具“非人为损毁证明”。派出所为其开具了一张“证明”中写道:“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让老百姓多跑路、瞎跑路,愿你单位端正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老百姓办理业务;如不能为其办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据悉,该居民已经兑换了残币,涉事银行相关负责人也已登门向其致歉。

  奇葩证明引发的荒唐事一度遭到公众广泛诟病。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一些地方和部门取消了不少奇葩证明,而这起被网友称为继证明“我妈是我妈”“结婚前未婚”之后的又一宗奇葩证明,再次将问题拉回人们的视野。看来,让百姓舒心、省心办事,并不是出台一项制度或规定那么简单。

  事实上,在国家出台相关禁令后,政府部门明确规定要求公众提供的奇葩证明大大减少,但在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部门,在一些公用行业,其自行设置或要求的奇葩证明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即便是一些政府部门也依然有一些与禁令不相符合的隐形证明要求。

  奇葩证明禁而不绝,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全面清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奇葩证明,在一些领域还残留一些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的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免责,故意扩大办事的程序性要求,以“审慎审核”为借口,要求百姓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有些部门和领域表面上取消了奇葩证明要求,但自行设置的门槛并没有消失,在执行一些较为笼统的规定时,工作人员为了预防可能的“责任风险”,宁可让百姓多些麻烦,也不敢自行做主免除提供奇葩证明的要求。除此,还有个别人长期养成的寻租意识在作怪。

  说到底,是一些部门和人员没有树立对公众权益的敬畏。一些部门和人员过分看重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较少关切、重视公众权益。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和人员将要求公众提供奇葩证明,当成显示自身权威的手段,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薄。在这样的思维意识主导下,百姓办事不得不付出更多不必要的辛苦。

  树立对百姓权益的敬畏,是问题的根本。一些地方和部门平时高呼“转变工作作风、心中装有百姓”,一到实际工作中就变了脸。每一次奇葩证明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往往会登门道歉,但比道歉更重要的,是真正规范权力运行、敬畏百姓的权益。这需要将理念转化成制度,转化成办事流程,转化成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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