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林琳-正文
惩处顶风排污者,该亮亮新环保法的威力了
林琳
//www.workercn.cn2015-03-2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罚款是怎么算的、企业负责人是怎么判的、相关地方领导是怎么处理的,也不妨跟修订前的处罚做个对比——让违法企业体会到顶风作案、污染环境的代价;让更多企业看清楚,排污还有没有便宜可占、空子可钻,罚到“倾家荡产”是不是说着玩的;让相关部门和人员认识到,监管“坐以待毙”甚至与排污企业“合污”,还有没有好日子过。

  据新华社3月21日报道,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甘肃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腾格里沙漠腹地违法排放污水8万多吨,污染面积266亩。目前,该公司董事长被立案调查,两名直接责任人被拘留,武威市、凉州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停职并接受审查。

  近年来,腾格里沙漠仿佛成了一些企业眼中的“肥肉”,已经不止一次被爆出遭到非法排污的问题。去年,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被曝光后,习近平主席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成立督察组,敦促大规模整改,当地2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今年2月,又有媒体报道,腾格里沙漠被非法排污,环保部运用环境卫星遥感技术,发现24处疑似水体。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环保部部长专门就此回答记者提问。

  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央如此重视,媒体一再关注,污染企业被罚、被关停的背景下,对腾格里沙漠的污染并未停止,甚至给人一种“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感觉。

  一个不能忽视的背景是,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环保法》开始施行。新法被喻为“长牙齿”的法律,因为它针对旧法中处罚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企业违法成本低等问题,祭出诸多重拳和利器。比如,新增的“按日计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也就是说,原来罚款10万元的,现在一天不改罚10万元,两天不改罚20万元,以此类推,且罚款没有上限。再如,针对个别地方官员默许、纵容甚至给污染企业当“保护伞”的行为,新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如此态势下,仍有企业顶风作案,并且是在当地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是自信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还是认为法律不足为惧,又或者觉得“保护伞”足够牢靠?

  既然有人要“以身试法”,相关部门不妨打打这只“出头鸟”,展示一下新《环保法》的威力。罚款是怎么算的、企业负责人是怎么判的、相关地方领导是怎么处理的,也不妨跟修订前的处罚做个对比——让违法企业体会到顶风作案、污染环境的代价;让更多企业看清楚,排污还有没有便宜可占、空子可钻,罚到“倾家荡产”是不是说着玩的;让相关部门和人员认识到,监管“坐以待毙”甚至与排污企业“合污”,还有没有好日子过。

  从某种角度来说,对此番案件的调查处理,应该具有教科书意义,或者说普法价值,这不是针对个别企业、个别地方和官员,而是着眼于更长远的依法治污,着眼于人们共同生存的自然和环境,着眼于国家的未来和公众的健康。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回答相关企业是否阻碍环保政策制定和执行问题时表示: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设,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无疑,杀手锏能否“一招毙命”,有待实践检验。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