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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明星和粉丝需补堂法制课
李勤余
//www.workercn.cn2018-01-10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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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应给予艺术创作足够宽容、广阔的空间,文艺作品也应得到多元化发展,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论如何都是不容逾越的底线

  嘻哈明星PGOne最近很火,只是,这把火烧在了他自己身上。由于其创作的歌曲被指涉毒、侮辱妇女,这位嘻哈歌手受到舆论唾弃。不过从其作品内容来看,PGOne有这样的境遇一点也不冤枉,女性在他的歌声中被物化,吸毒更是被其鼓吹为有个性的行为。新时期的文艺作品应以传播正能量、真善美为己任,PGOne却反其道而行之,其多行不义的下场实在令人感到失望。

  目前,公众多以其不当言行——不尊重某位已故歌手或与某女星出轨为标靶,批评PGOne的道德水准。但我们更应认识到,他的问题在于品行,更在于触碰了法律红线。我国刑法对文艺作品中是否具有淫秽性质作出明确的界定,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互联网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也有对淫秽内容的详尽界定,包括“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等。此外,涉毒问题的性质则更为严重。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由于PGOne粉丝众多,社会影响力较大,他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须承担法律责任。

  时下,各大音乐网站已将PGOne的作品悉数下架。PGOne方面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也在微博上发布声明道歉。未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PGOne的忠实拥趸护主心切,主动跳入公众视线。原来,紫光阁等官媒近日点名批评PGOne,而其粉丝误将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紫光阁》杂志社官方微博当作紫光阁饭店,竟异想天开并寄希望于购买热搜“紫光阁地沟油”来搞垮它。在感叹这些粉丝无知无畏之余,我们也必须看到,他们和自己的偶像一样,正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早在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应当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达到入罪标准。显然,PGOne的粉丝对法律知之甚少,甚至可说是一无所知,要不然也不会做出上述荒唐之事。

  有意思的是,PGOne方面在道歉声明中,强调自己的过失是源于受到黑人嘻哈音乐的影响。这种以偏概全、偷换概念的逻辑自然是站不住脚的。从历史层面上来说,黑人音乐固然有叛逆的一面,其主流仍为呼吁社会平等、反对种族歧视,充分展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PGOne只知黑人音乐的糟粕而不懂其精华,与他的文化素养、知识水平不足不无关系。更重要的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公开侮辱妇女、教唆吸毒的文艺作品绝无立足之地,也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就此而言,PGOne和他的粉丝们的当务之急是补上一堂法制课,认识到自身问题所在并进行深刻反思,而非一错再错,使出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手段。

  当今的中国,正步入一个文艺创作空前繁荣的新时代。社会应给予艺术创作足够宽容、广阔的空间,文艺作品也应得到多元化发展,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论如何都是不容逾越的底线。一旦逾矩,再红的明星、再火的作品必将被人民群众抛弃。PGOne的教训更应成为整个文艺界、娱乐圈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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