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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戴罪贪腐”背后是政治生态坍塌
薛家明
//www.workercn.cn2016-07-18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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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贿15万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15日上午,“戴罪贪腐”的原广东从化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检方指控梁伟强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还向鳌头镇镇长、副镇长行贿现金及股权共计100多万元。(7月15日人民网)

  上帝让谁灭亡,总是先让他疯狂。“戴罪贪腐”的梁伟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受贿15万,获得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可他非但不珍惜,反而认为惩戒不过如此,变本加厉地贪污,疯狂攫取征地款高达4300多万元。最终梁伟强锒铛入狱,被新账旧账一起算,实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梁伟强“戴罪贪腐”最终倒下,再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谁,只要以身试法,都别想侥幸逃脱法律的惩罚。但在为梁伟强的倒掉举手相庆的同时,我们也该反思,梁伟强何以能够有机会“一错再错”?据报道,早在2008年,梁伟强就曾经因为征地受贿一事,被从鳌头镇经发办主任降职为副主任,但却继续主管全面工作。正是这样的“明贬暗用”给了梁伟强再贪的机会。

  在日常工作中,正职出现空缺,由副职暂时主持工作是常有的事。但正职被判处缓刑、行政撤职后,“退居”副职之位,继续主持工作却不正常。首先,经济发展办公室只是镇政府的一个普通岗位,没有太多的专业性、技术性,并非是无人可用,更不是非梁伟强不可。更何况,梁伟强贪污受贿,被行政撤职,说明梁伟强不适合继续该岗位。显然相关部门阳奉阴违,让其变相留职,继续组织工作,背后隐藏着巨大猫腻。

  同样,让人感到疑雾重重的是,梁伟强何以能保住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可梁伟强不但能保留公职,还能够“权力无损”。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梁伟强保留公职,背后是公权的出轨。

  事实上,笔者的担心绝不是无中生有。法院透露,梁伟强在“戴罪贪腐”的同时,还向鳌头镇镇长、副镇长行贿现金及股权共计100多万元。很显然,“戴罪贪腐”的背后是政治生态的沦陷。试想,假若鳌头镇有一个领导能够坚持原则,反对让梁伟强主持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的动议,梁伟强还有机会“戴罪贪腐”么?可悲的是,相关领导或是参与共腐,或是装作“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坚持立场。

  于此而言,“戴罪贪腐”的梁伟强倒掉,并不应该是事情的终结。相关部门更该进一步顺藤摸瓜,揪出背后的共腐分子,撤换掉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匡正政治生态。这也许才是对“戴罪贪腐”最深刻的警醒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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