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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一夜返贫”折射管理短板
张西流
//www.workercn.cn2016-05-11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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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亚市海棠区江林村,上世纪80年代很多村民从未见过万元现金时,2009年-2012年,江林村征地拆迁,政府陆续补偿给村民老王几百万元,然而赌博挥霍让他“百万富翁一夜变穷人”。而这,亦是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大潮中许多地方亟待解决的难题。(5月10日《海南日报》)

  “一拆暴富”的失地农民,因赌博吸毒、挥霍无度返贫,在全国并非个案,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事实上,失地农民这个“暴发户”群体,已经逐渐沦为背离主流社会的“边缘人”:一方面,他们再无地可耕,实际上已被农村抛弃;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取得城市居民身份,也不被城市接纳。究其原因,除了部分失地农民自身素质偏低之外,也与社会管理乏力和制度设计缺位脱不了干系。

  事实上,解决失地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的核心,就是放开户籍限制。但放开户籍限制,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而是对传统工业化和小农经济的彻底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让进城农民真正转变成“城里人”,就要在放开户籍限制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城市户籍制度背后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公共产品提供等配套措施,改变过去单一依靠土地的保障模式,让失地农民获得稳定、较高的收入,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消费态度,真正融入城市发展,增强城市认同感。

  换言之,针对失地农民的制度设计,既要涵盖他们的精神生活,也要涵盖他们的物质生活;既要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综合素质,也要关心他们的就业状况,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这种制度还要帮助他们完成从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变。比如,近几年,杭州市已经开始就失地农民管理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拆迁人口众多的江干区,区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如何帮扶失地农民提升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

  更重要的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应尽量规避农民“非粮化”,莫让农民被动失地,沦为城乡均难容纳的“边缘人”。因此,地方政府应在细化管理制度的同时,防止农民“被城镇化”;不能以侵占耕地,逼农民“洗脚上楼”,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为代价。换言之,不能盲目拆迁占地,让更多农民一夜之间变成失地农民。毕竟,我国既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需要更多新一代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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