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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自由的边界是法治
致远
//www.workercn.cn2016-03-02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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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国早报》报道,日前,一条“南宁西乡塘区一孕妇吃酸菜鱼感染SB250病毒死亡”的消息在朋友圈流传。对此,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核查通告称,西乡塘区各医院均没有接诊过类似孕产妇,也无孕产妇死亡报告,“SB250病毒”根本就不存在。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SB250病毒”,可以发现,同类“感染”不仅言之凿凿出现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还出现在区外的江门、肇庆、烟台……而且病毒每次爆发,感染的都是同一个“怀有双胞胎的孕妇”。

  可以看到,“SB250病毒”因其过于明显的“命名”,被许多网民一眼识破其就是个玩笑,一些人因此还对卫生部门的辟谣冷嘲热讽。然而,那些自诩聪明的人们,转头又去义愤填膺地声讨同样属于虚幻的“逃离农村的上海姑娘”“掀桌子的霸气媳妇”和“礼崩乐坏的村庄”。不能简单责难众多网民的人云亦云,有时候这种“病毒”,的确披着光鲜的外衣、顶着权威的光环,令人难以分辨真伪。

  眼前这种病毒的特点,其正式名称应为“网络谣言综合征”。

  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让一些人误认为自己的行为可以在网络上不被发现和不受约束,因此造成网络言论不断触及法律和道德边界。如果说“二妻政策”“SB250病毒”等事件,只是一个玩笑而不会有多少人当真,那么当更严重的谣言出现时,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此前,“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江苏响水县爆炸谣言引发大逃亡等,就证明了网络谣言的巨大破坏作用。

  日前,国家网信办对近期频发的网络造谣传谣、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关闭了一些“网络大V”的微博账号。网络言论自由是个人自由在网络上的延伸,其边界仍是法治。任何国家的网络空间都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都有一定的边界,网络的言论自由必然要求法治来保障。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互联网发展史,也应是文明法治史。而且,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应明确言论的边界,不仅仅是恪守法律的边界,还应理性地认识到尚有道德文明的边界、知识的边界、思想的边界和社会心理承受力的边界。

  健康、昌明的网络法制,和网民的严格自律形成合力,是网络文明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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