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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腐找“理由” 太无耻了吧
//www.workercn.cn2015-08-11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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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此话出自江苏省睢宁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在庭审中对于自己收受多位下属钱物所作的辩解。为了给自己的贪腐行为作辩解,一些贪官可以随口抛出各种奇葩理由。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就辩称,如果自己不收钱,“很有可能伤害了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本期“廉议汇”邀请三位嘉宾就奇葩受贿理由进行讨论。

  胡印斌(河北石家庄 媒体人):明明是受贿,却理直气壮,又是担心“伤害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又是“不收就对不起他们”。把受贿这样的犯罪行为讲成是上刀山下火海一般悲壮,当然会让公众更为之愤怒:贪都贪了,还振振有辞,这些贪官也太无耻了吧!

  其实, 这些贪官的自白并非是掩饰,而恰恰是权力魅影在语言范畴中的恣意表现。因为习惯了权力的无所不能,所以往往可以指鹿为马、偷换概念,甚至明目张胆地扭曲语言的内涵与外延而胡说八道。放在贪官在位时,这样的表达方式非但不会被奚落,很可能还会受到肉麻的吹捧。其惯性是如此强大,即便一些贪官身陷囹圄,往往也很难适应形势的变化。

  吴学安(江苏连云港 职员):虽说人生在世难免有些身不由己、无可奈何之事,但将自己的贪污腐败行为冠上无奈、被动、身不由己等词语,实在让人愤怒。种种受贿理由压根就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假如为官之人能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端正权力观和价值观,那么面对外界的诱惑时也必能守得住灵台清明。为官者恪守法治底线,依法行使权力,就不会被外界因素干扰。

  马涤明(内蒙古通辽 职员):受贿不需要理由,只缘于贪欲。如果贪欲很难控制,道德教育的有效性也不确定,就只能从制度约束、权力监督方面做足功课,达到让官员不愿贪、不敢贪、不能贪的境界。比如政府工程,不是官员想给谁做就给谁,而必须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且完全公开透明,批条子、打招呼都不管用。这样,谁还会“含着眼泪”让他们把钱收下?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而我们应多研究如何制约绝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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