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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昌俊:呼格案追责结果还要等多久
//www.workercn.cn2015-07-21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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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中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备受关注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呼市中院监察室相关负责人最新回应称,此次任命系工作需要,属正常任命、非升职,“追责还未出结果,任审委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7月20日《法制晚报》等)

  在此前媒体公布的呼案当年参与办案人员名单中,胡尔查、宫静分别以“代理审判员”的身份出现。他们也一同出现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书当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也对此明确回应,胡尔查和宫静为“呼格吉勒图案”一审审判法官。虽然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但鉴于社会对于呼案责任追究的热切期待,包括呼格父母在内的公众对这一看似普通的人事“动态”予以特别关注,实属必然反映。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曾向媒体表示:“对制造呼格吉勒图冤案的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将会尽快公布。”如今距离呼格案平反已经半年有余,但调查结果依然未见公布。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却悄然出现在一份新的任命名单中,两相对比,令人深思。

  如果不是发现这则任命消息,人们几乎很难得知当年那些办案人员的最新“下落”。虽然呼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任命系工作需要,属正常任命、非升职,“追责还未出结果,任审委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但鉴于社会对于案件的高度关注,对于这样的任命,相关方面理应主动以公开的方式向社会讲明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否则,无论对于当事人还是对于社会公义,都难免构成二次伤害。而联系到此前媒体对于近年来10起引发关注的冤案的盘点,只有3起已经进行追责,这一种结果也很容易让人对“调查结果”产生负面联想。

  在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的两天后,当年呼案的主办者,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即被检查机关带走,被公众视为是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但到目前为止,当年办案人员被调查的也仅仅限于冯志明,那么,公众有理由追问,对制造呼案的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到底到哪一步了?结果何时才能公开?不可否认,呼格冤案的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然而厘清大环境与个人责任之分,从来就是冤案纠偏必须面临的选择,它考验着相关方面对于冤假错案纠偏的理性与诚意。

  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决定之后的典型冤案平反,呼案被赋予了特别的象征意义,寄托了公众对于加速冤案平反的深沉期待。其中就包括在冤案追责上能够形成制度性的示范。蒙古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曾承诺,就错案责任问题的调查,将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有错必罚”的总原则,一度让人对呼格案的责任追究充满期待。但从现在来看,依然有待切实的回应给更公众更多的信心。应该看到,社会舆论对案件相关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抱以高度关注,正是对冤案纠错更彻底、有力的呼唤。而不管怎样,新的任命先于调查结果,都非最恰当的方式。(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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