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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京辉:制度执行要抛弃利益纽带
//www.workercn.cn2014-06-09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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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制定制度已成了一些部门工作的常态,但如何执行制度却少有人问津。人们经常会质疑制度变味,跑调,其实是执行制度者在落实时出于利益需要念歪了经,走了调,甚至于南辕北辙。

  执行好制度是执行者的责任所系,但问题是现在执行制度出现了几种怪“病”:其一,慢性病。执行制度有气无力,不忍心下手,担心断了骨头连着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制度明文规定的,执行时却因人而异,寻找各种借口,采取拖延、迂回战术,“小病不治,大病搁置”,造成制度执行中的慢性病。其二,错位症。制度的执行者,既享受制度的好处,又不受制度的约束,成了制度执行中治不好的错位症。比如有的人离了位子,还占着房子、用着车子、领着票子,执行制度对人对己判若两人,成了制度执行中的顽症。其三,偏好症。执行者阿谀奉承,对执行的制度先视其来头,迎合上面的制度执行得又快又好,有利可图的制度执行得又好又快;而那些事关群众利益,或者无利可图、执行难度大的制度,则执行得又慢又拖,视而不见、议而不决,成了制度执行中的顽症。

  在执行制度时出现的这几种病,不是态度问题,而是利益问题,严格执行制度会使利益受损,执行制度难,难在执行中不能割舍利益藩篱。

  对制度的尊重关键在于执行,否则有失公平,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影响更坏,这将会失信于民。一般而言,群众呼声大,明文规定必须处理而未被执行解决的问题,其背后往往有利益关系,这是腐败案暴露出来的基本规律。坚决执行制度,意味着放弃一些利益,在党的事业、民心面前,这点牺牲算不了什么。我们共产党人,应以群众利益为重,在制度执行上真正带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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