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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堡:根治官赖非下猛药不可
//www.workercn.cn2014-04-29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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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崔与之纪念馆,3户村民的房子被强拆。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4月28日《新京报》)。

  很明显,法院判决书生效近一年,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是颇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官赖。而官赖的严重危害,不仅漠视了受损村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和谐,而且妨碍了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信誉。

  尽管我国刑法中有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但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官赖痼疾还是久治不愈。究其原因,一是官赖们自恃有权力作屏障,由此滋生出“法不加于尊”的特权思想,没把法律放在眼里;二是官赖们自恃有公务行为作底牌,错以为只要自身手脚干净,为公家办事哪怕办了糗事也可理直气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理官赖顽症,看来非下猛药不可。我以为,其中的两付良方不妨一试:一是亟待完善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实行官赖任期负责制和终身追究制;二是纪检、监察等部门应主动配合法院联合执法,从而对官赖形成合力围剿之势,毕竟光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确实难有作为。恐怕唯有这样,才能给官赖们形成较大威慑力,不敢再轻视法院判决,真正做到法加于尊,权治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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