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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值得推广
何勇海
//www.workercn.cn2017-11-2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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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实现了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不仅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犯罪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还有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全国首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建成完工并投入使用。记者近日前往鄞州第二人民医院,探访这家由检察机关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的“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见11月21日《法制日报》)

  “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是指在一个地方,就可以对相关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完成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环节的询问;还可以安装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拾音器和交换机等设备,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有必要,还可将询问过程刻录成光盘后供后续办案单位调阅;甚至还能确保第一时间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及心理疏导。这无疑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大进步。

  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性侵等犯罪时有发生,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受害的未成年人还可能面临“二次伤害”,比如媒体过度关注与曝光,调查人员到学校、家庭询问相关情况,甚至在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环节,受害未成年人还可能在不同场所被反复、多次询问被侵害的细节和过程,若不配合,施害人将难以得到相应制裁,这无疑加深了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实现了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不仅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犯罪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还有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这将很大程度避免先前一些孩子在遭受侵害后,其本人和监护人出于“家丑不可外扬”、担心被揭伤疤等心理,而不愿主动报案、不愿配合调查的情况。此外,相关设备的配备、各项询问的一次性完成,将切实提高调查取证及案件办理的效率,可谓一举多得。

  早在2013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就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其中要求,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考虑其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宁波建设的“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就是对这条要求所包含的精神与原则的践行,这种做法本身也是司法文明进步的体现,类似人性化的询问、调查方式,值得各地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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