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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成效入政府考核,清欠就该有这样坚决态度
李红军
//www.workercn.cn2017-12-1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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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地方领导,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分内之责,更是重中之重,是否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直接考量着地方官员的民生情怀和担当意识。

  开展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十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对省级政府实施年度考核……国家最近连出多个大招,力保2亿多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乡过年。

  一段时间以来,农民工工资清欠成了“老大难”,尽管欠薪入刑已实施多年,可治理欠薪依旧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陷入一种“年年清欠年年欠”的怪圈,这与多地清欠多停留于各部门“单打独斗”、缺乏联动的意识和行动有关。

  治理欠薪必须祭出重拳。首先,法律上必须体现“欠薪入刑”的刚性。过去的司法实践证明,“欠薪入刑”是治理欠薪的有效手段。对那些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不拿农民工工资当回事的企业法人,就要进行严厉的法律惩罚。只有加大欠薪违法成本,才能让一些企业法人敬畏法律,不敢轻易造次。

  其次,劳动监察部门责任意识必须到位。这些年,一些劳动执法部门奉行“民不告官不究”,不是主动出击,而是“等客上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欠薪问题,消解了欠薪成效。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治理欠薪是职责所在,拿着人民的俸禄,就要为民做主。这方面,劳动执法部门完全可以有更多作为。

  再次,地方官员要有责任担当意识。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其中确认,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这一办法的确定,可以说是近期中央清欠工作的一大亮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地方领导,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分内之责,更是重中之重,是否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直接考量着地方领导的民生情怀和担当意识。如今《办法》对治理欠薪提出了新要求,划出了硬杠杠,在这一硬性指标下,各地将不能再“以文件治欠薪,以会议治欠薪”,而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绩说话。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组合联动”,期待在各方通力合作、共同出击下,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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