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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传递的信号
冯海宁
//www.workercn.cn2018-05-2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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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苏淮安消防队员谢勇在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当地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后,有人在网上就此事发表不实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论。近日,江苏淮安检察院对这一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始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尊重、保护英烈,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应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良知。现实中污蔑英雄烈士的现象频现,为保护英烈专门立法、及时进行司法实践很重要。此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对侵犯英烈名誉权行为的民事公益诉讼,及时且必要。

  此次公益诉讼至少传达了三种信息:一是保护英烈并未停留在纸上,新法能很快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即便烈士亲属不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也能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是即使诉讼目的仅为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继续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没有其他民事赔偿诉求,但仍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首先,这种公益诉讼是种有效的普法手段。普及新法律的方式之一就是以案说法。由于该案是全国保护英烈方面的首例,舆论对此关注度较高,更能起到普法效果。至少让公众知道保护英烈,除依据《民法总则》等法律外,还有专门的法律;实施保护的主体除公安等部门外,还有司法机关;形式上除了民事诉讼,还有公益诉讼。

  近年来,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越来越多,涉及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共享单车等多个领域。可以说,公益诉讼如今深得人心,与法律完善、司法进步、相关案例有很大关系,如今公益诉讼延伸到英烈保护,无疑又是一次值得点赞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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