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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运动当防范风险
张淳艺
//www.workercn.cn2018-04-2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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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13时40分许,广西桂林秀峰区村民在桃花江划龙舟时翻船,57人落水,17人死亡。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牵头组织活动的人员进行控制。(见4月22日《新京报》)

  端午节即将来临,许多地方都在筹备龙舟比赛,桂林这起惨痛事故,给相关地方敲响了安全警钟。

  赛龙舟最早兴起于汉代,是我国民间传统水上体育娱乐活动,加之有纪念屈原的人文色彩,更是成为一种大众文化,备受各地群众喜爱。以往,人们往往关注的是龙舟运动的竞技性、观赏性,殊不知水火无情,赛龙舟同样具有危险性。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曾发生龙舟翻船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伤亡。

  这说明群体活动同样有风险。目前,各地龙舟运动大多是民间自发组织,既缺乏经验,又没有专业知识。一些主办方甚至刻意增加难度,以提高运动的观赏度,却忽视了风险防范。

  中国龙舟协会早在1985年就公布了《龙舟竞赛规则》(试行草案),随后几经修订。现行龙舟竞赛规则是2003年颁布的,其中对于比赛场地、运动员、水上安全等均有具体规定。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并未得到有效执行。桂林这起翻船事故中,就存在多处违规。比如,规则要求赛场应设在静水水域,而出事的桃花江水域,水流较急且有漩涡;规则要求运动员一律要穿上救生衣,而出事龙舟上的所有人都没有穿着救生衣;规则要求配备救护船和救护人员,但现场并没有,且第二艘龙舟去营救第一艘龙舟时同样发生侧翻。

  对任何一项运动来说,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民间自发的龙舟比赛,虽不像官方赛事那么正式,但基本的安全标准丝毫不能马虎。各地相关部门和协会等,应加强龙舟竞赛规则的宣传和普及,引导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运动。

  此外,龙舟翻船事故也对公安部门的备案管理提出新的考验。据悉,这次龙舟演习系村民私自组织,由于事发水域不适合龙舟比赛,此前虽曾报备但并未通过。这也提示公安部门,不予审批之后,还应有更切实的叫停举措,防止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引发悲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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