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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拘留”太粗暴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永昌派出所在一则宣传通告中加了“凡是销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字样引发热议。当地公安分局对此作出回应,认为其“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应予以肯定,但通告正文外的提示语表述错误,予以纠正”。
警方发出通告是一种执法行为,撕毁不仅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嫌,而且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警方所说的“拘留”其实是于法有据的,瑕疵是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种“简单粗暴”并且听起来不太“法治”的口吻和做法。依法治国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细节中,如何保证执法的社会效果是相关单位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
“擅自提价”不厚道
1月4日,受大雪影响,K15次列车滞留于河南省虞城县车站,列车售货员陶某某私自将标价6元的方便面以7元的价格出售被投诉。目前,山东济南客运段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处理——陶某某已被停止工作,餐车长、有关管理人员等被处理。
涨价1元,与那些动辄翻倍、翻几倍的行为相比虽然不算恶劣,但对其处罚的更大意义在于警示其他商家,尤其是那些兼具公共服务职能的商家。灾害、事故发生时,也是展现人文关怀和作风、原则的时候。有职业身份和责任义务的人,理应帮助大家共渡难关,不能也不该趁火打劫。钱多钱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性质恶劣,影响太坏。
“保价不赔”伤信誉
近日,一起快递纠纷引发关注。四川自贡的刘女士是一位经销“燕窝”的个体商户,前段时间,她使用顺丰快递将10斤燕窝邮寄到北京,并保价20万元。运送过程中燕窝被弄碎,刘女士提出诉讼,法庭判决顺丰全额赔偿。顺丰拒绝赔付,并提起上诉。
保价服务相当于为自己的贵重物品买一份“运送保险”,以此来降低运送途中的风险,万一快递物品出现丢失、破损等,可以获取相应的赔偿。这对快递公司并不陌生,何况还是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的企业。时下,人们对商家最看重的恐怕就是信誉和质量,如果有商家因为个案让公众对其苦心经营来的口碑产生怀疑,恐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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