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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入章”的当下启示
兰海燕
//www.workercn.cn2017-09-0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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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香港、纽约、伦敦四地上市的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近日召开股东大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议案,以99.96%的支持率获得境内外股东通过。随后,中国石化又按计划完成了石油工程、上海石化等8家上市公司“党建入章”的相关工作,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的作用更加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这标志着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重大突破,此举在当下具有普遍的示范意义。(见8月23日《经济日报》)

  据报道,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代表,中国石化积极探索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实现形式,要求下属公司,包括控股上市公司都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此举也得到了境外股东的理解、支持。在石化股份公司当天的股东大会上,参与表决的境外股东合计持有132亿股,占外资股总股份数的53.2%。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去年10月,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使之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依靠的力量,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加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明确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是国企发展的动力之源。我们知道,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有企业的属性,更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撑。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让党的主张、意志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是对其特殊属性的本质要求。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国企目前正积极落实从制度上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发挥好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两个优势,探索在基层更好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路径方法,并使之成为国企发展的根本保证。

  《工人日报》前不久报道称,针对一些基层项目部党组织存在的“就党建谈党建”、项目党建与项目管理“两张皮”的问题,中铁上海工程局党委狠烧“三把火”:定制度,给项目党组织确权授权;限期调配党员成立党组织;限期民主选举配齐党组织班子。在此基础上,推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确定项目党组织参与项目决策、组织发动和保证监督三项职能。基层党员说,这改变了以往一些项目经理人财物一人“拍脑袋”的情形,大事支委会集体讨论,决策更科学,也降低了腐败风险。

  多年来,国企改革一直在路上,人们对改革的认识也在持续深化,当下,对改革中更加注重政治引领和发挥党组织的作为已形成共识。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这样一个案例:随着国企以效益为中心的改革举措推进,一家石油公司推出“客户经理末位淘汰”制,即推销成品油居末位者,将被免职或者下岗。这一制度出自行政领导一人之手、未经集体决策、未履行民主程序,在推行中引出不同意见。企业党组织及时介入,在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规范,消除决策“盲点”,理顺了职工情绪,达到了依靠职工办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利益的目的。

  事实上,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来自外部的股东也不断加深对企业党建的认识,增加着认同感。据报道,中国石化和韩国SK公司在武汉的合资公司中,外方管理人员说,戴“红牌”的员工干活特别积极,肯奉献,守纪律。而这些戴“红牌”的,都是共产党员。正是这种感受的累加,才有了上文提到的“党建入章”99.96%的高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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