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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名称是必要的拨乱反正
何勇海
//www.workercn.cn2017-08-1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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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解读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文件,要求企业名称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见8月13日《西部商报》)

  今年6月,名称长达39个字的“宝鸡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引发争议。当地工商部门称,该公司名称不违规,因为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字数并没有刻意规定。

  然而,舆论普遍认为,这个“史上最长公司名称”太另类,给人的感觉可能是为了炒作而生,也会因炒作而死。不少专家学者也认为,企业名称创新要防止过犹不及。

  此番,工商总局要求企业名称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就是对这类取冗长公司名称的做法拨乱反正。企业名称可长可短,但总得有个限制或规矩吧?否则,企业名称会没有最长只有更长。比如在宝鸡“牛大叔”之后,福建竟然出现了49个字的公司名字。

  对冗长企业名称,地方工商部门若在注册时予以拦截,会被指思维僵化、隐形门槛太高;若对奇葩名称放行,可能会惹来“不适合”的指责。现在好了,工商总局对此有了明确规定,对企业名称字数作出限制,地方工商部门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拦截“恶搞”式名称注册了。

  在给现有规定打“补丁”,限制冗长名称之时,相关部门也给个性化企业名称留下了出路,允许用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注册名称。比如某地一眼镜公司注册名称为“你瞅啥”,某地一科技公司取名“洪荒之力”,某公司名称取为“赚他一个亿”……这些个性化名称简单好记,容易给别人留下印象。允许这类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符合企业诉求,是企业注册登记制度的可贵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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