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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官管小事”理应成为执政为民常态
郭元鹏
//www.workercn.cn2018-05-22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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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管公厕,真就大变样!”贵州省沿河县城乌江边,晏华秀靠在一公厕门口洗手池旁,边织毛衣边等待孩子方便,缕缕檀香飘来,她对县城公厕环境的改变大加点赞。走进公厕,闻不到一丝臭味,门口还备有手纸。晏华秀对记者说:“和一年前相比,真是天壤之别。”而起因,缘于县长何支刚的一次内急。为了治理公厕乱象,县长自告奋勇当起了“公厕总所长”(据5月21日《贵州日报》)。

  这位县长因为内急,而走进了街头公厕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公厕竟然如此不堪:没有洗手的地方,没有可用的便纸,里面连蹲位都破烂不堪。这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县长十分生气,立即召开涉及单位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县长决心成立“公厕管理组织”,他自告奋勇担当起“公厕总所长”,将街头的公厕细分到一些部门“一把手”名下,让他们成为“公厕分所长”,由此掀起了一场厕所革命。

  效果就不用说了,因为“县长很生气”,当地的公厕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换了一个崭新的模样。厕所不臭了,厕所不脏了,而且各种设备齐全了,解决了老百姓的“方便之处不方便”的难题。

  有人说,一个县长,更应该关注经济发展的大事,像管理公厕这样的小事情,不应该亲自负责。“县长一生气”虽然换来美好的结果,但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则是政令不够畅通的问题,则是有关部门作为不力的问题。县长这次能当“厕所所长”,难道下一次还要当“街道垃圾清理长”,还要当“市场清理长”?

  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确,厕所的问题是因为有关部门作为不力造成的,县长需要做的是抓好追责工作,倒逼有关部门履行责任。但是,我们须明白,“县长当厕所所长”也不是大材小用。

  县长在一个地方,那就是当地的“大官”。似乎“大官”不应该管“小事”,而是应该管好“大事”。不过,还需要辩证看“小事”和“大事”关系。“小事”都管不好,还如何管“大事”?再说了,什么是“小事”什么是“大事”?应该说,凡是涉及百姓生活的事情,凡是涉及百姓困难的事情,再小的事情,都不是“小事”,都应该算是“大事”。百姓的利益没有“小事”,百姓的困难没有“小事”。把百姓的“小事”办好了,就是执政为民的“大事”。

  “大官管小事”理应成为执政为民的常态。做好了“小事”,换来的就是百姓的信任,就是百姓的叫好,就是政府形象的提升。在官员心里,就是要学会把“百姓的小事”当成“政府的大事”。从这个角度来看,你会发现“县长当厕所所长”并不是大材小用,也不是为了作秀,而是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在做民生工作。

  为了管理好公厕,在这位县长的提议下,还专门建立了一个“厕所所长交流群”,县长就在群里倾听大家的意见。这种作为才是百姓最希望看到的。“县长当厕所所长”,办的是小事,也是为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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