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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信息壁垒解决“证明”难题
张贵峰
//www.workercn.cn2018-05-19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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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为开一张无罪证明跑4个派出所”的事情,从某种角度看,也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通‘孤网’”的政策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一种体现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记录,天津市民龙蒙跑了4个派出所,等了10天。龙蒙是一位法律硕士,正在申请律师执业证。按照律师法,申请执业者不能有犯罪记录。但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表示,他的户籍今年3月16日才迁到这里,该所只能开具自此以后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据悉,此前因就业、购房等原因,龙蒙的户籍曾在天津4个派出所多次迁移。为此,户籍所在地民警带他走遍了此前的3家派出所,调阅纸质档案,在奔波10天后,终于为龙蒙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5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律师法第7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意味着申请律师执业证需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点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相关申请人要为此辗转多个派出所、奔波多天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显然又是十分不合理的。

  从基本的举证责任逻辑看,公民个人实际上不应该承担提供“无犯罪记录”这样自证清白的举证责任的。很明显,对于申请律师执业证,如果相关律师管理部门要查证申请者是否存在犯罪记录,完全可以联系派出所,以“组织出面”“公对公”的方式,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而无需申请人为此频繁跑腿、奔波。事实上,正有鉴于此,针对“无犯罪记录证明”,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专门发文明确:“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同时,针对各种“奇葩证明”,2017年6月国务院相关会议也明确了“四个一律取消”原则,其中就包括“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而按照“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像“无犯罪记录”这类证明,无疑属于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而且是“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就足以解决的。日前在“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是普惠性的服务管理,除特殊情况依法保密外,政府系统的信息网都应该实现联通,打通‘孤网’!”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为开一张无犯罪证明跑4个派出所”的事情,从某种角度看,也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通‘孤网’”的政策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一种体现。当然,打通信息壁垒牵涉的问题众多,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但是,“不怕慢,就怕站”,如果没有真抓实干,美好的目标就永远无法实现。因此,我们期待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着眼于消除信息孤岛,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打通各式各样的信息壁垒,通过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信息高效、安全的流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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