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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到此一游”
任岳鹏
//www.workercn.cn2017-10-16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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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一种受到传统文化影响的民众行为方式,我们的对策不应仅仅是“禁”,还应该有“导”

  几乎每个国庆长假,都俨然是全民出游的时节。每每此时,都有不少“游客在名胜古迹上刻字涂划”的新闻出现,并且引发热议。

  其实,游客喜欢在名胜古迹上刻字涂划的行为,是有一定深层原因可以探究的。人作为生命体,相对于其他动物,就在于试图追求某种“意义”或者说“永恒”,以证明自己的存在,超越生命体的有限性。比如,人可以选择通过出人头地成为名人、英雄而使自己的事迹、成就流芳百世;还可以通过产出今天谓之知识产权对象的智力成果、作品而将“自己的思想”传之久远。可以说,追求永恒是人类的本性,但追求永恒的手段和途径各有不同,且有层次之分。

  实际上,在名胜古迹刻涂诸如“某某到此一游”字样的行为就是一种追求永恒的任性层次或状态。确实,中国自古就有在山石或建筑上题字的传统,也可以说,今日游客的行为有仿效古人做法的意味。古代文人们热衷于题壁作诗,以致古诗里专门有个种类叫题壁诗,不少诗歌就是这样得以传播开的。也有的皇帝喜欢在巡游中题诗词于名山胜水,以示临幸。然而,总的来讲,古人题词与今日游客的做法还是存在很大不同。首先,就主体来讲,在古代农业社会,有能力出游并有资格题诗作词的人一般都是社会的文化精英阶层;其次,就客体即题诗作词的载体来讲,古人虽然也是用料广泛,但并不会选择在受到法律保护的文物上或者国家明确禁止的载体上题诗作词;第三,与第一点相联系,古人所题的内容大都比较有文化意蕴,具有较强的文学艺术美感,能够与自然景色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总之,古人题诗作词达到了悦人悦己的效果,具有正外部性;而今日游客的做法,仅是一种赤裸的自我宣示和标榜,只具有悦己效果,不具有正外部性,而且可以说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破坏了名胜古迹的完整,降低了名胜古迹的审美价值,减损了其他游客的旅游收益等。因此,这种在名胜古迹上刻涂字画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明确禁止,相应的责任人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面对一种受到传统文化影响的民众行为方式,我们的对策不应仅仅是“禁”,还应该有“导”。首先,我们要考虑到民众在景区有抒发自己心情的心理需求,因而可以设置一些供游客签名留念甚至是涂鸦的设施。当然,墙上的内容是需要定期清理的(电子设备除外)。实际上,我们的室内博物馆、展览馆大都已经设置了相应的具有留言功能的设备,只不过没有把这种做法延伸到开放性的景区而已。另外,我们也要允许游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景区留言墙上有更多个性化的表达。

  再者,也是最根本的,还是需要对民众进行意识和思维方面的引导。这其中,核心就是民众的公共意识或公共理性,或者说是如何处理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一些人之所以难以树立公共意识或公共理性,是与我国长期存在的农业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社会,人们以家族、村落为单位进行生产、生活,安土重迁,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人们基于因关系远近亲疏、身份高低贵贱而形成的“礼”进行交往、活动,谈不上什么公共理性和公共意识。换句话说,只有在与陌生人相处的过程中,只有在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空间内,只有在脱离了熟人社会的环境中,才谈得上公共意识或公共理性的问题,也即如何在公共场所或空间选择自己行为的问题。而这种陌生人社会,正是工业生产方式以及城市的兴起所带来的结果。

  众所周知,今天,我们的工业化以及城市化仍然是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因此,立基于陌生人社会之上的公共意识或公共理性自然也仍处于一个不断培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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