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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安全的儿童座椅,不能等到出事后
殷国安
//www.workercn.cn2017-09-13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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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的方便也带火了“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不过,有些用过的家长称座椅安装后摇晃得厉害,反而不安全。对此,共享单车公司表示不允许用户在车身加装安全座椅。律师表示,用户加装座椅属违约行为,万一出事家长该担责(9月11日《北京晨报》)。

  “共享单车儿童座椅”早就不是稀罕物件,被冠以“遛娃神器”“亲子出门必备”“共享自行车专配”等字样。不过,买家普遍反映这类座椅不安全。既然不安全,那发生事故怎么办?对此,ofo单车客服人员表示,公司坚决不允许用户在共享单车上安装儿童座椅以及其他装置,如果用户因此发生任何意外,后果均须由用户自行承担。而且,此观点得到了法律人士的认可。

  而问题是,我们不能把“共享单车儿童座椅”出了事故由“家长担责”作为最后的解决方案。应该说,研究出了事故怎么办,已经到了事后追惩的阶段,即使追究责任也无法挽救后果的发生。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共享单车儿童座椅”出了事故由“家长担责”,另一方面要着眼于预防事故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各个环节的关口,让“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不至于危害安全。

  首先,要把住“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生产关,禁止生产此类产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能够允许上路的单车,其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共享单车在投入市场前,应该通过了单车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等安全检测,但绑上儿童座椅后就改变了单车安全技术标准参数,私自加装座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作为监管部门,在市场上发现后应进行倒查,找到生产厂家,下达禁止令。

  其次,应该禁止销售“共享单车儿童座椅”。既然是没有合法身份、危害公共安全的产品,被禁止生产后,当然应该禁止销售。无论是流动销售、设摊销售,还是网上销售,都应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下达禁止销售的处置决定,责令下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并对销售平台落实监管责任。

  第三,禁止使用“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共享单车不具备载人的条件,不得绑定儿童座椅,自行绑定座椅载人造成的事故责任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另一方面,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发现使用“共享单车儿童座椅”,要进行劝阻,并强制拆卸,不听劝阻者可以进行教育、警告甚至罚款。

  第四,告知“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使用者,不仅要自担事故责任,如果因此引发事故,造成对他人的伤害,还可能承担对他人的赔偿责任。

  这样看来,对于“共享单车儿童座椅”这一安全隐患,政府监管部门不能只是等待事故发生后才判断“家长负责”,更不能等待事故发生后用鲜血去教育大家,而应该尽到监管责任,从生产、销售、使用、事故处理各个环节把守安全关口,将事后处置转为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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